建设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包括山东省和16市公共数据开放门户网站和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后台。
开放服务门户包括开放目录、API超市、应用商店、地图服务、开放指数、数据申请、互动交流、用户中心、开发者中心等功能,为数据开放提供服务。
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包括开放数据资源处理子系统和开放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开放数据资源处理子系统。建设开放数据组织处理和开放数据风险防控功能。开放数据组织处理包括数据标准化、数据校验、加工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分类、数据标签等功能;开放数据风险防控包括数据脱敏、敏感词库管理、隐私规则库、质量检测、风险检测等功能。
开放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建设开放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数据开放服务管理和数据开放监控等功能。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随着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推动,在广度和深度上逐步发展。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推动开放,加快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www.data.gov.cn)。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中国数据创新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
2019年2月27日,《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到2022年,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网数据总量居全国前列,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全国领先。
2019年4月2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鲁政办发〔2019〕8号)要求扩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适时出台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规范管理,2019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政府部门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到2022年,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网数据总量居全国前列,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全国领先。
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包括开放数据资源处理子系统和开放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1、开放数据资源处理子系统。建设开放数据组织处理和开放数据风险防控功能。开放数据组织处理包括数据标准化、数据校验、加工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分类、数据标签等功能;开放数据风险防控包括数据脱敏、敏感词库管理、隐私规则库、质量检测、风险检测等功能。2、开放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建设开放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数据开放服务管理和数据开放监控等功能。
公共数据开放规范建设。制定形成和完善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规范和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运行维护规范,从开放数据集标准、开放数据接口、数据开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根据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的可开放目录,按季度制定发布《山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
山东省16市门户集成和实施服务。山东省内17市门户建设实现省级统筹建设、分站式管理模式,各市不再建设开放平台,开放数据各市上传省开放平台统一管理。需完成山东省省级以及17市开放门户建设。实现各市开放门户与省开放平台的集成工作,各市接口服务集成以及数据梳理加工、数据归集迁移等实施服务由省级统筹处理。各市开放接口的开发由各市自行负责。
山东数据开放建设由省政府统筹建设,向社会提供统一的开放数据文件下载和服务调用入口。
因此,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一定要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和建设,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开放目录、统一的数据开放入口、统一的应用发布和推广平台和统一的应用模型,避免各部门分散建设,造成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