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云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云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治学态度,完成了所规定的课程学分,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实施办法向我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二、学位申请的条件第三条凡攻读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学位申请:1、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为3年至5年,研究生修满至少48个学分,通过开题论证并完成学位论文者。
2、法律硕士学制为3年至5年,研究生修满至少45个学分(其中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必修课不少于30学分;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必修课不少于35学分),通过开题论证并完成学位论文者。
3、工程硕士学制为3至5年,研究生修满至少35学分,通过开题论证并完成学位论文者。
4、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3至5年,研究生修满至少48学分(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26学分),通过开题论证并完成学位论文者。
第四条答辩申请1、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后,于答辩前两个月填写《云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答辩申请表》。
第五条申请者在提出答辩申请时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论文初稿一份,初稿需有导师的审阅意见。
2、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硕士论文(含摘要)四份。
3、录有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的软盘一张。
第六条学位论文的要求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导师组由学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经济产业部门、法律实务部门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并实行导师组长负责制。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内容侧重于综合应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论文形式可以多样,但写作必须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也可以是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解决方案或分析报告等。
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也可以是研究论文。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与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对公共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第七条论文评阅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来自实际业务部门的校外专家。
2、培养单位应在答辩前两个月,由研究生秘书将论文及评阅书密封送交评阅人。
3、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全面、认真细致地评审,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提出评阅意见和修改要求以及可否进行答辩的意见等,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4、论文评阅书若有一份是否定意见,可再请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若两份都是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
三、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第八条论文答辩1、答辩申请表、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等材料齐全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由培养单位组织论文答辩;2、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培养单位提出,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1~2名来自实际业务部门的校外专家。
研究生的导师不能受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各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前十天,将学位论文交送答辩委员会成员;3、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的记录或录音。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书(一式二份)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4、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答辩委员会未作出同意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人无权同意重新进行论文答辩。
第九条学位授予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下列材料(一式两份)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转送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①学位申请书;②论文评阅书;③答辩记录和决议书;④答辩表决票。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法律硕士学位由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工程硕士学位由工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地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通过者,可作出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决议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表决票一并交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结果进行审定,并将通过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名单张榜公布,三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方能颁发给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附件二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工作细则一、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基本要求1、MPA研究生修满48学分,且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MPA研究生要在毕业前一年开始准备学位论文,一般应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做学位论文阶段。
校外导师由MPA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后聘任。
所有经批准的校内外导师由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聘书。
三、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MPA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MPA研究生指导教师也可以由省内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中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兼职担任。
3、MPA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熟悉和了解MP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P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
论文选题和写作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公共管理的要求,结合MPA研究生的特点,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并深入实际,组织和指导研究生撰写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四、学位论文的选题、指导、撰写和答辩的基本程序1、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1)在第四学期末,MPA研究生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工作实践及个人兴趣,按照各导师组提出的选题,初步确定论文选题和导师,并填写选题意向表,每个学生可选两个志愿。
(2)MPA办公室根据学生填写的选题意向表归纳统计学生选题意向供导师选择,对于师生互相选中者,确定学生选题及导师安排,对于师生互选不对口者,由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选题协调安排。
(4)为促进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必须主动与导师加强联系,汇报自己的学习、科研、思想情况,导师应主动关心学生并对指导情况作必要记录。
2、学位论文开题(1)研究生必须在11月中旬左右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了解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掌握写作的基本素材和资料,在此基础上与导师商定写作题目,选题应与专业方向一致。
(2)学位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
具体请参照《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要求》。
(3)以导师为主的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要严格审查,开题报告指导小组以导师为主,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3—5人组成。
选题经开题报告小组通过后方可确定,未通过者,应继续修改、补充,再报开题报告指导小组讨论。
MPA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会后,将《云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交MPA办存档。
(4)学位论文或案例选题批准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需变动题目或内容,应征得导师同意,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3、论文的撰写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详细制定论文工作计划(按照论文各阶段的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和完成期限),按照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论文写作,有关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要求》执行。
学生在做论文时应主动联系导师求教指导,论文期间师生至少必须见面三次。
论文的撰写,必须经过至少三稿,陈述论文的基本结构,主要内容、以及每稿的增删、更改或重写部分,交导师签署意见,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定稿。
MPA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应在答辩前两个月将学位论文提交MPA办公室,并填写《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打印申请表》,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MPA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能将论文交付打印。
4、学位论文撰写的规范,要严格按《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按照《云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程序》的规定办理。
(1)、学位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须经导师推荐,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答辩通过者,按有关条例可授予硕士学位。
(2)、论文评阅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二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
聘请的论文评阅人必须一位是校外实际工作部门或研究、教育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校授予单位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由MPA办公室送交论文评阅人。
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
(3)论文答辩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实际工作部门或研究、教育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委员会。
MPA办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
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MPA专业学位授予学校MPA水平认定,经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MPA专业学位证书。
6、MPA办公室将保留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打印稿及电子文稿。
7、由学校组织召开毕业典礼,颁发MPA毕业生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2004年9月14日附件三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阶段是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要求》的规定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的要求,结合MPA研究生培养的特点,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以保证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顺利进行。
一、MPA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因此论文选题一定要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实际,可以在学员自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政府管理或原单位的实际需要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撰写。
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一般需要一个学年,篇幅不宜过长,论文的文字应不少于3万字。
二、MPA学位论文是对其综合能力,尤其是调查研究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观察表达能力、逻辑能力等最为直接、有效的考察。
三、论文内容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部门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
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开题报告指导五、论文水平的基本要求论文水平的基本要求六、论文水平的评价无论什么形式,对论文水平的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五个方面对论文内容和水平进行考察,即选题(主要考察其前瞻性、实用性、新颖性、重要性)、理论与方法(主要考察其理论应用、有一定理论深度、有独立见解、正确运用研究方法)、应用价值(主要考察其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可操作性)、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其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分析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主要考察其逻辑性是否强、结构是否严谨、文字是否通顺流畅,引注、参考文献等是否规范等)。
为便于评价和比较,特提出以下量化指标:(1)选题(权重为20%)※前瞻性(预见性)※适用性※创新性(观点、思路)※重要性(2)研究和写作中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权重为20%)※理论运用是否正确※是否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水平※是否有独立见解※研究方法运用是否正确(如统计方法、运筹学方法、案例方法等)(3)应用价值(权重为25%)※部门或行业的参观价值和借鉴意义※具体单位的参观价值和借鉴意义※可操作性(可行性)(4)综合能力(权重为20%)※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5)写作能力(权重为15%)※逻辑性※结构是否严谨※行文是否通顺流畅※引注和参考文献(中外文)的规范程度及涉及面的广度七、要进一步明确论文写作在MPA培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将MPA学位论文工作做好,保证培养质量。
为加强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1)公管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个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由学院分管院长负责统筹和领导。
(2)原则上一个指导教师组指导同届MPA研究生的总人数不超过5名。
(3)加强论文写作中的调查研究,避免从书本到书本的知识堆积、从理论到理论的学术推理,重点为体现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MPA学位论文至少应有半年以上的工作量,论文的文字应不少于3万字,并按规定格式撰写、打印和装订。
八、MPA学位论文应作为今后MPA培养质量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2004年9月14日修订附:公共管理案例编写指南一、编写公共管理案例的意义公共管理案例(PublicAdministrationCases)是对某一特定公共管理情景的客观描述或介绍。
采用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独立的分析判断能力,是公共管理教学中独特而有效的手段。
在教学效果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案例法被列为诸法之冠”,已经被世界各国公共管理教育界普遍采用。
美国的哈佛大学在这方面最为突出。
中国的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MPA核心课程都应该采用一定的案例,并将案例教学作为评估MPA教学效果的重要项目。
相当多的MPA学生在入学前已经是所在政府或公共部门的管理者,在实际公共管理工作中有许多成熟的经验或教训,有些目前仍面临着一些重大的疑难问题。
因此,以案例形式将其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来,或将其所面临问题暴露出来,结合所学MPA课程,组织MPA学生进行讨论或咨询,无论是对案例编写者本人,还是对MPA学生以及所涉及的部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同时,MPA教育中心鼓励MPA学生以编写大型公共管理案例,代替撰写学位论文。
二、公共管理案例分类1.从案例规模上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四种:小型案例:字数在2500字以内的案例中型案例:字数在2500—5000以内的案例大型案例:字数在5000—10000以内的案例巨型案例:字数在10000以上的案例2.从案例所对应的课程上划分,一般分以下两种:专业案例:对应于单一课程的案例综合案例:跨越两门以上课程的案例3.从案例的学习功能上划分,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描述型案例:只对特定公共管理情景进行中性描述,有现成的方案或计划,但不加以总结和评价。
要求案例使用者对其进行评审,并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讨论方案或计划的长处与不足。
决策型案例:在对公共管理情景的全面描述过程中,隐含有一定问题,要求案例使用者把这些问题挖掘出来,分清主次,探究原因,拟定对策,最后做出决策。
四、公共管理案例典型格式一个完整的案例一般包括案例和案例使用说明两部分。
典型格式如下:1.案例格式规范标题:以选择暗示的中性标题为宜,一般用于写明案例的组织背景(部门名称)和案例的主题、关键词或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