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林业局所属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属国有林场主要职责: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管理辖区内森林公园;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保护、科技推广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主要职责: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东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后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7.年龄条件: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3.报名上传资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7)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报名确认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所有岗位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后续招聘环节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公告。
2.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林业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对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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