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2月28日消息(记者龚雯)近日,《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28日在福建省政府新闻办“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加快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大力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常年保持全国首位,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林业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2023年被列为全国建设的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近年来,福建不断深化林改,破除瓶颈制约,有力促进了林业绿色发展、林农增收致富和林区繁荣稳定。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龚雯摄)
《实施方案》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在推进“三权分置”、优化林权管理、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采伐制度、发展绿色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林业碳汇、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推进提升管理服务方面先行。
“更好发挥福建在全国林改中‘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林旭东说。据悉,福建下一步将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推动福建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放宽采伐限制。立足于放宽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取消主伐年龄限制,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支持规模经营。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鼓励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补助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整合林地资源。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示范带动规模经营。鼓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加强与村集体、林农的合作经营。
推动科学经营。科学保护利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升经营效益。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促进林地增绿增彩,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扶持绿色发展。福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从用林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林长制建设,加强林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智慧林业“123”工程,提升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广大林农提供全面快捷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