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66号央央春天1号楼投资大厦9楼
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路9号联盛九江快乐城3号写字楼705-707
地址:赣州章贡区八一四大道金钻商务大厦东座4楼(肯德基旁)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广场北路1号新世界广场B座16楼
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幢17-4室
地址:景德镇城区珠山中路群英街H1栋3号复式店(群英街环岛东)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71号汉庭酒店7楼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钓台路809号台商大厦22楼(贸易广场维也纳酒店)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润达国际麦当劳旁边写字楼25楼
地址:新余市城北仙来中大道58号复兴大厦4楼
庐山市东牯山林场创建于1956年,林场座落在庐山南麓,是庐山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的环山公路将林场分成庐山山南、东牯岭两块。全场山林面积6.8万亩,有林场面积6.1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4.97万亩。活立竹超100万株,茶园1000余亩,活立木蓄积29.59万立方米。2023年机构改革,根据“三定”规定,改革后的东牯山林场为庐山市(庐山管理局)天然林中心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有七大职责,其中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是重点。鉴于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林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护林员6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至65周岁(1959年10月3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有林区工作经验者优先。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3、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4.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廉洁从业;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6.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前科劣迹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曾被开除公职的;5.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四、招聘程序及办法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开展,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短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灭火设备操作,共四个项目。
(五)面试
(六)体检
(七)考察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九)聘用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与江西智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工作期间,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方式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移交市有关部门处理。
六、有关事项1.60分为及格线,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西智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全年防火巡查,下雨天休息。每月休4天,有较特殊事履行请假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二)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