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010号建议的答复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3〕76号
XXX代表:
一、关于国土“三调数据”和“林地一张图数据”融合问题
您提到的“国土‘三调数据’和‘林地一张图数据’未进行融合”的问题,我部已出台文件予以明确,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
2021年8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成果正式发布后,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于2022年1月印发了《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和统一成果发布”的要求,统一了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制度,为统一包括林地、草地和湿地在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用途管制提供了保障。
2022年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正式启用“三调”数据成果。
二、关于加快出台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政策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出台《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从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明确了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管理,促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用地支持政策,根据需要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保障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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