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林长制改革和林业工作纪实
2020年,池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精神,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动力,紧扣“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目标,探索推进林长制示范区创建,聚焦生态保护和林业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举措,不断推进全市林业工作跨越式发展。全市各级林长1793人,全市5个县区(管委会)、56个乡镇、636个行政村全部制定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实现了林长制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全市林地面积55.2万公顷,有林地面积49.4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0.38%,林木绿化率68.43%,活立木蓄积量3145万立方米。
坚持治护并重抓护绿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至19处、面积增加135.96公顷,14个遥感监测问题点位全部排查整改到位,办理生态环境部下达涉林生态环境赔偿线索41宗,对林地变化图斑进行核查,核实全市公益林区划275万亩、天然商品林区划63.66万亩。推进升金湖保护区退耕还湿、退岸还林,截至目前,已完成拆除人工养殖围网75万米、管理用房7000平方米,清理船只2300余艘,支付年度补偿金1500万。
坚持量质共进抓增绿
创新实施林木良种和新品选育激励机制,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开展“建设殡葬林推行生态葬”试点工作。创建国家森林乡村37个、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森林村庄32个。完成营造林79.5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其中,人工造林2.9万亩、封山育林9.5万亩、退化林修复12.3万亩、森林抚育54.8万亩;义务植树460万株;建设林长林2000亩、水口林22个。编制池州市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绿化提升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长江岸线“添新绿”4699亩,池州市长江岸线青年林项目入选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十大青年林项目。
坚持攻防结合抓管绿
严打毁绿破绿行为,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非法开垦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集中攻坚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350起,林区秩序稳定。编制公益林优化调整方案,全面核实“十四五”期间拟设矿权,确保公益林总量平衡。强化防火防害,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1‰,九华山风景区连续34年无森林火灾;对全市重点古树名木实施“一树一策”管护,加强与黄山毗连区域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2020守护餐桌安全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网剑行动”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3.3万只(头),兑现退出补偿资金3437万元。
坚持上下同步抓用绿
建设线上“用绿”平台,开展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二期建设,2家企业4种林产品成功通过首批国家森标产品认定。培育线下“用绿”主体,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国际竹藤中心与安徽鸿叶集团合作,创建国家林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第六批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家、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林场10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6家。
坚持破立并举抓活绿
坚持探索创新建示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始之年,也是林长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林业系统将按照省、市林长制改革和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全面推进林业各项工作。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严格执行印发后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健全“五绿”并进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紧紧围绕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三角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三个目标定位,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长江大保护综合治理示范点”“林业投融资改革示范点”“森林旅游产业示范点”“‘互联网+林业’改革示范点”四个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林长制改革监测评价方式。按照《池州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制度、湿地资源确权统一登记制度、湿地水位调控制度、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森林旅游示范机制和林木采伐“放管服”管理机制,发挥生态优势,坚持精准施策,加强系统集成,在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中先行先试作示范,在服务全省示范区建设大局中先行先试作示范,在聚力体制机制创新中先行先试作示范。
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做好长江岸线绿化提升
大力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森林村庄31个,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攻坚、森林质量提升和绿色产业富民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将造林绿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实施乡村美化工程,在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上下功夫。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加快发展珍稀树种、苗木花卉等绿色富民产业,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抓好退化林修复,大力培育针阔混交林、异龄复层林,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储备林区划、设计、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储备林项目有序推进。进一步抓好抓实长江岸线绿化提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沿江绿化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修复和绿化提升工程,构筑长江流域生态屏障,打造精品亮点工程,严守“1515”三道防线。
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强化林地使用审批管理服务
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林权管理条理》,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深化林业“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财税扶持、优化金融保险、探索建立林地使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健全创建示范、强化科技支撑服务、支持拓展营销市场,扶持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引导,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森林保险保额、降低森林保险费率、扩大森林保险责任范围,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持续推进林业投融资工作,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有效盘活农村林业资源资产,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科技创新
以培育林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推进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森林食品等特色林业产业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木本油料、竹林和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着力打造全产业链木竹加工体系,持续推进木塑外墙材料加工、“以竹代塑”竹吸管等系列竹餐具产品加工、生物质气化发电、家具制造等新材料、新产业项目,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建成一批林业高质量示范园和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彰显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品牌效应,助力乡村振兴。健全特色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完善“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推行“一周一技”在线服务,加快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二期项目的推广使用,谋划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三期项目建设。(张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