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本级
概况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1.党委的主要职责
领导本乡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及乡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2.政府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制定本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村乡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派驻本乡的单位;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保护国有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完成县人民政府,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3.平阳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整治工作;制定本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兑现奖惩。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等。
4.平阳乡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抓好本乡财政建设,编制和执行乡政府预决算工作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协调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
5.平阳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6.平阳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政策实施文化广播电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乡文化市场、整顿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
7.平阳乡林业站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及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平阳乡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工作。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监测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负责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和指导工作;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搞好农田水利和生态村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渔业资源;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平阳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0.平阳乡水利站主要职责
11.平阳乡应急管理站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本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平阳乡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认真组织好“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乡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平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14.平阳乡敬老院主要职责
做好特困供养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入住的条件下,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完善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15.平阳乡乡村振兴工作站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负责本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监测等;完成县乡村振兴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平阳乡党委、人民政府、财政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水利站、应急管理站、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联合会、乡村振兴工作站,敬老院,退役军人管理站。
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70人,较上年增加2人,增长2.94%,其中:在职人员59人,较上年增加2人,增长3.51%;离休人员0人,较上年不变;退休人员11人,较上年不变。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57.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745.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0.7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0.40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19.5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80.7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46.3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4.76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057.1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68.3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4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977.31
本年支出合计
58
2,006.2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8.9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62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20.06
701.78
18.28
20101
人大事务
0.50
2010101
行政运行
20103
695.18
676.90
2010301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6
财政事务
0.78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23.61
23.6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03
国防支出
20306
国防动员
2030601
兵役征集
205
教育支出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5.0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9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09
20811
残疾人事业
5.68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4.8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4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120501
213
农林水支出
1,053.58
1,052.28
1.30
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882.87
881.57
2130505
生产发展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70.71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2402
消防救援事务
1.44
2240299
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
22404
矿山安全
0.99
22404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070.16
936.09
702.63
42.82
720.56
679.02
41.54
46.31
886.4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3
6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本年支出
小计
1,068.03
889.70
700.5
1.28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999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49999
5.87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130706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22401
应急管理事务
22401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71.8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2.7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11.02
30201
办公费
27.9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68.07
30202
印刷费
1.74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89.01
30203
咨询费
0.20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0.02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101.29
30205
水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206
电费
5.32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2.3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34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7.6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30
30211
差旅费
6.71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80.6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54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3.02
30215
会议费
2.75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2.0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17.97
30217
公务接待费
4.03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171.26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11.43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4.63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1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27.5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9999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
人员经费合计
994.89
公用经费合计
73.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本年收入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30.94
22.05
8.89
10.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06.2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5.01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上年度其他收入167.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1.98万元,本年度其他收入19.5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94万元,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度减少;支出方面上年度其他支出172.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3万元,本年度其他支出19.58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其他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本年无年末结转结余较。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73万元,占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9.58万元,占0.99%。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6.25万元,按资金性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57.73万元,占97.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48.52万元占2.42%。按资金用途支出:基本支出1070.16万元,占53.34%;项目支出936.09万元,占46.66%。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957.7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0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1.工资类(2010301)资金变化,补发2022年度下半年奖金及绩效资金。2.其他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村纪检人员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村干部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957.7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01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1.工资类(2010301)资金变化,补发2022年度下半年奖金及绩效资金。2.其他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村纪检人员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村干部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7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96.0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1.工资类(2010301)资金变化,补发2022年度下半年奖金及绩效资金。2.其他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村纪检人员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村干部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97.01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1.工资类(2010301)资金变化,补发2022年度下半年奖金及绩效资金。2.其他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村纪检人员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村干部2023年度上调养老保险指标及缴纳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9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101)311.02万元,津贴补贴(30102)68.07万元,奖金(30103)89.01万元,绩效工资(30107)10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74.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109)0.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28.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17.6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112)0.3万元,住房公积金(30113)80.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99)0.54万元,退休费(30302)17.97万元,生活补助(30305)171.26万元,医疗费补助(30307)4.63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30311)27.5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99)1.59万元。
(二)公用经费7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201)27.9万元,印刷费(30202)1.74万元,咨询费(30203)0.2万元,手续费(30204)0.02万元,电费(30206)5.32万元,邮电费(30207)2.31万元,差旅费(30211)6.71万元,会议费(30215)2.75万元,培训费(30216)2.03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4.03万元,劳务费(30226)11.43万元,委托业务费(30227)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6.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1.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002)0.4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32.76%;较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40%;
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综合下来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05万元,支出决算6.11万元,完成预算的27.70%;较上年减少1.47万元,下降19.39%;主要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8.89万元,支出决算4.03万元,完成预算的45.33%;较上年增加1.61万元,增长66.53%;主要变动原因是:省、州、县级单位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增长。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主要是:省、州、县级单位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28.00批次,342.0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6.67万元,同比降低8.3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机关运行工作经费,合理控制支出,劳务费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0.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