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进一步明确审核审批内容,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审核审批监管,我局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

(一)《使用林地申请表》

提供统一式样的《使用林地申请表》(见附表1)。

(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1.审批制、核准制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核准批复文件;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供备案确认文件。其他批准文件包括:需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提供项目批准文件。

4.勘查、开采矿藏项目,提供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5.宗教、殡葬等建设项目,提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提供符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有建设项目用地红线矢量数据的,并附2000坐标系、shp或gdb格式的矢量数据。

(四)其他材料

1.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占用国有林地的,提供被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同意的意见;占用集体林地的,提供被占用林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承包者同意的意见。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施程序

(一)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的使用林地申请,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查验人员应当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现地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林地主要属性因子,以及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是否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有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否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行为,并填写统一式样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见附表2)。

(三)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拟使用的林地组织公示,公示情况和第三人反馈意见要在上报的初步审查意见中予以说明,公示有关材料由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存档。公示格式、公示内容由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已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公示公告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不再另行组织。涉密的建设项目不进行公示。

(四)需要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建设项目,下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列入省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政策规定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国防项目,确需使用林地但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先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因项目建设调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功能区的,根据其范围、功能区调整结果,先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一次性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不得化整为零,随意分期、分段或拆分项目进行申请,有关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也不得随意分期、分段或分次进行审核。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公路、铁路和大型水利工程,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分期、分段实施安排,分期、分段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三)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管理规定,不得超过下达各省的年度占用林地定额审核同意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当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特别规定

(二)经审核同意或批准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增加、减少使用林地面积或者改变使用林地位置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使用林地申请,并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提供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其中,新增使用林地面积部分还应当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材料,减少使用林地面积部分应当对不占范围予以说明并附图标注。

(四)建设项目在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提出延续有效期申请,说明延续的理由。经原审核同意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续2年;延续的有效期内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经原审核同意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再延续1年,期满后不再延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已动工建设的不需办理延续手续。

(五)对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确需使用林地的,有关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在初步审查意见中对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及查处情况进行说明。

五、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监管要求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现场查验的工作人员应对《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现场查验意见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使用林地的,有审核审批权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已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应当依法撤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编制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者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存在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编制成果质量低下的编制单位建立不良信誉记录制度,采取告诫、不采用等具体惩戒措施。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拟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和用地规模等提出意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和指导。

六、临时使用林地监管要求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临时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不得以临时用地名义批准永久性建设使用林地。

(二)临时使用林地选址应当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合理使用的原则。除项目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外,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禁止在自然保护地以及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区域临时使用林地进行采石、挖沙、取土等。禁止以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宕口整治等为名临时使用林地进行采石、挖沙、取土等。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强化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管。对提交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的可行性要进行评估,经评估不可行的应当要求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修改。对未按临时用地批准内容使用林地的,要责令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正。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要组织验收。

(四)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监督用地单位或者个人的施工过程。严禁随意使用或者扩大临时使用林地规模;施工结束后,要督促及时清除临时建设的设施、表面硬化层,将原剥离保存的地表土进行回土覆盖,并按方案恢复植被。

七、有关概念释义

(一)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包括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域。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由各省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包含其批复的有关规划中的,或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类别划分

1.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信、能源基地、国家电网、油气管网、储备库等。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用设施、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乡村道路、农村宅基地等。

3.经营性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物流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为依据。

(六)大中型矿山,不包括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以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为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临时使用林地类别划分

1.工程施工用地,包括施工营地、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用电、施工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

2.电力线路、油气管线、给排水管网临时用地,包括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

3.工程建设配套的取(弃)土场用地,包括采石、挖砂、取土等和弃土弃渣用地,以及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用地。

4.工程勘察、地质勘查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

THE END
1.林业站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站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 林业站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林业站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林业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林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国家和地https://wenku.baidu.com/view/16b4a975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52.html
2.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警察网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林业站依法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是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和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事业单位。 林业站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者实行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 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15730
3.乡镇林业站工作总结合集[13篇]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巡视员林海涛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的,把握好开展乡镇林业站站长能力测试根本出发点。能力测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就是要通过测试,使基层站长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树立新观念,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二是认真研讨,确保测试的后续政策有效、管用,更加符合林业站工作https://www.pinda.com/zhichang/gongzuozongjie/479481.html
4.林业档案范文11篇(全文)摘要:乡镇林业站档案管理工作日益成为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林业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管理好、做好乡镇林业站档案管理工作是每名林业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然而,多数乡镇林业站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且大多为兼职档案员,在管理上存在较多漏洞,本文总结当前乡镇林业站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p9b3cuv.html
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50问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十三)如何实施林业碳票制度? 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鼓励碳排放企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3ODk0OA==&mid=2653240654&idx=3&sn=d33220ee3124883e97f9356262764f6a&chksm=81044df6c17c96a8f99d291b8cf760330c4864d6a03c4908ea9af8da89fca88921027aabc6ae&scene=27
6.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工作总结(精选5篇)3、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纪守法,积极树立良好的林业窗口行业形象。 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工作总结5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建设绿色、生态为中心,以果品增效、果农增收为https://www.oh100.com/a/202210/5466909.html
7.森林防火调研报告五篇(优质)4、林业事业经费缺口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我县林业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人,因地方财政困难,每年财政事业费拨款仅--人,每年事业经费仅--万元左右,致使林业事业经费缺口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5、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不顺,无收入来源 全县-个中心林业站、--个乡镇林业站均为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共有职工--人https://fanwen.chazidian.com/fanwen1700586/
8.林业自查报告(通用22篇)3、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化管理。每年年初,为确保年度林业工作站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县局与每个基层林业工作站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对营林生产、林政资源、资金征收、站务管理等方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制定了相应的奖罚办法。 五、强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服务管理职能 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30409160358_2677577.html
9.社会工作督导方案(精选15篇)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个人诊所、村卫生站等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进行流行病史问诊,对发病前14天有高https://m.ruiwen.com/gongzuofangan/6452333.html
10.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https://www.unjs.com/fanwenku/319844.html
11.林业管理制度(精选16篇)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林业工作站管理,提高林业站站长管理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叙永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林业站站长是由县林业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从事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按照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https://www.jy135.com/zhidu/864829.html
12.下半年天然林保护工作总结(精选11篇)(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管理。为使全镇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集体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集体天然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天保管护制度》、《天保检查考核制度》、《护林员巡山制度》、《天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政府,护林站、https://www.360wenmi.com/f/fileac2x85l0.html
13.分管农业述职报告15篇1、实施了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潜力,今年在全县9个乡镇,12个村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13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总面积3.5万亩,透过推行土地连片耕作规模经营,推行大型农机具作业,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措施,将先进的管理经营机制,现代农业设备,先进的科学技术,综合配套组装https://www.qunzou.com/shuzhibaogao/283509.html
14.关于林业站的工作总结(通用16篇)1、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 深入成都、内江、绵阳、广安、眉山、雅安等市,了解基层林业站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促进其在资源管护、林政执法、集体林改、重大生态工程日常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https://www.yuwenmi.com/fanwen/gongzuo/509013.html
15.林场管理制度(通用13篇)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林业工作站管理,提高林业站站长管理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叙永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林业站站长是由县林业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从事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按照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https://mip.yjbys.com/zhidu/2434723.html
16.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总结为保护森林资源,新银林业工作站把林业工作的重点放在源头管理上。一是根据《德兴市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办法》,伐前及时分解采伐计划指标并张榜公示,核实林农(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木采伐申报卡,做好采伐证的核发和伐区拨交。按照计划—申报—公示—审批—发证—拨交—采伐—验收的采伐管理程序,规范了伐前设计、伐中检查、https://www.wm114.cn/wen/138/275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