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本部门的执法事项(执法职责清单)
根据县委“三定”方案,县林草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资源管理与防火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和人事规划财务股;核定事业单位5个,即元江县林业和草原管理服务中心、元江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中心、元江县林草种苗工作站、元江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元江县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涉及行政许可事项4项,分别是林地征占用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苗木生产经营许可,省内、省外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涉及行政处罚事项9项,分别是毁林开垦、滥伐(盗伐)林木、擅自毁坏林木、野外违规用火、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运输、贩卖、加工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采集珍贵濒危野生植物、擅自改变林地、临时占用林地。
(二)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科学规范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县林草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治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段玉者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下设林草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并制定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职责》、《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岗位职责》,由林草行综合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日常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及案件卷宗收集整理。二是组建工作专班。从局属各单位、股(室)抽调7名工作人员,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规范、程序规范、办结结果清晰、底数详实,根据职能职责做到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查处到位。三是夯实执法队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2022年共有29人通过免试换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等方式获得行政执法证,并通过一系列高效务实培训,通过以案整改、以案析例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近三年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
(1)近三年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情况:
1.计划下达情况:“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森林年采伐限额为2.67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1.77万立方米,公益林0.9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森林年采伐限额为4.18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3.53万立方米,公益林0.65万立方米。
2.2020年限额采伐计划执行情况: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67份,完成林木采伐蓄积9065立方米,其中:占采伐限额50份,林木采伐蓄积7720立方米;不占采伐限额117份,林木采伐蓄积1345立方米。
3.2021年限额采伐计划执行情况: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93份,完成林木采伐蓄积21447立方米,其中:占采伐限额149份,林木采伐蓄积17242立方米;不占采伐限额144份,林木采伐蓄积420.18立方米。
4.2022年限额采伐计划执行情况: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1份,完成林木采伐蓄积19418.72立方米,其中:占采伐限额73份,林木采伐蓄积16888.34立方米;不占采伐限额68份,林木采伐蓄积2530.38立方米。各编限单位的采伐类型、消耗结构、森林起源、林种等各分项指标都完全控制在限额计划之内。
(2)近三年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情况:
1.2020年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林地征占用审批13件、行政执法案件18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2.2021年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林地征占用审批16件、行政执法案件22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3.2022年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林地征占用审批13件、行政执法案件19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3)近三年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2020年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产地检疫42宗,检疫面积2420亩;核发检疫证284份(其中苗木152份,检疫苗木1.2683万株;木材132份,0.1509万m3);行政案件0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2.2021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产地检疫37宗,检疫面积2313亩;核发检疫证496份(其中苗木305份,检疫苗木1.3335万株;木材191份,0.3821万m3);行政案件0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3.2022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年办理情况:产地检疫33宗,检疫面积2331亩;核发检疫证159份(其中苗木83份,检疫苗木4.9033万株;木材76份,0.1619万m3);行政案件0件;特殊举报案件0件。
(4)县林草种苗工作站2020年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6户、2021年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1户,2022年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0户。
(四)3年来跨部门办理执法案件的情况(包括两法衔接的案件)
2020年无跨部门办理案件。
2021年,共办理跨部门执法案件6件,分别是森林公安移交的黄龙明违法野外用火案、罗垤村委会改变林地用途案、龚学文盗伐林木案、何国平违法野外用火案、杨里阿森林火灾案。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移交的李加和毁林开垦案,以上案件已办结。
2022年,共办理跨部门执法案件3件,分别是森林公安移交的何秦勇非法携带野生动物案、李以康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制品案、方伟非法养殖野生动物案,以上案件已办结。
(五)近3年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情况
2020年共有投诉举报案件5件,均已办结。
2021年共有投诉举报案件8件,均已办结。
2022年共有投诉举报案件9件,已办结2件,其余7件正在办理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县林草局虽然组建了行政综合执法专班,但执法专班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独立办案能力低、执法经验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流程不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都不同程度影响案件办理进度。
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执法队伍办公设备差、技术力量薄弱、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滞后。目前执法专班仅有2名专业工作人员,不仅要深入林区一线踏勘调查还要审编技术报告,难以满足办案需求。
三是部门之间资源数据库不统一。即国土、农业农村、林草、水利局资源数据库、矢量图不统一,从近3年的行政案件查处及各单位资源数据库来看,发现被处罚当事人持有两本证(林权证、土地确权证),给执法队员、技术人员做裁决时带来一定困难。
四是部分案件存在误判。从2021年国家森林资源督查判读案件看,有五分之二案件存在判读有误的情况。2021年立案的27起案件中执法队员、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核实后,发现其中5起案件属于烤烟地、玉米地、柑橘地。
五是处罚执行不到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种类大多为罚金和限期恢复原状,多数行政相对人在缴纳罚金后,对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则是消极应付。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森林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地方项目建设与林地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贯彻执行好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等各项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机构设置不健全
县级林草部门受人员编制限制,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将林业站合并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缺少负责林草工作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的县、乡级林草人员难以专业化做细做实各项林草工作。
(三)资金投入不足
林草行政执法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办公设备硬件老化、缺少专用的行政执法车辆,导致行政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四、下一步建议、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机构编制层面解决执法队伍人手紧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培训、考试、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加大林业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林业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形成林业行政执法的“闭环管理”。
三是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经费投入。立足执法需求,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经费预算,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林业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保证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经费,解决办案必需的执法车辆、行政执法设备,以及技术鉴定、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查督查等执法活动经费。
五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林业法治氛围。
下一步,县林草局将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充分发挥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现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研判,尽快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在森林公安转隶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病根子、开对药方子,有效解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肠梗阻”问题,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不断档、森林资源监管不缺位、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