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中的地质矿产、岩土工程、测绘、土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专业技术工作人才,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四)继续教育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渠道
(二)资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附件4)。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加盖公章)。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公共课提供汇总表,无需每科单独打印。
(三)业绩成果材料
1.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报告1份。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个人签名,单位审核内容并加盖印章。
对获得省、市、县级成果奖的以署名证书为准;对个人承担工程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以上业绩材料需经市、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其他材料
1.考核认定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评审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通过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生成并打印),认定表和申报表双面印制,一律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不得放大或缩小,封面、封底不得使用硬质纸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l)一份,具体内容根据提供材料填写。
3.连云港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三份,A3规格,单面印制。
(五)材料装订要求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2.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个人填写工作经历须与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一致,否则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已经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信用库,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暂停申报人职称申报资格,所在单位申报资格视情处理。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与材料审核流程与正常申报相同,与中级正常评审流程同步,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4.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核费用,中级300元/人,初级80元/人。评审费请统一汇入以下账号。收款方:连云港市财政局,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必须用本人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备注上“某某初(中)级职称评审费”,不得代付。
5.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自助打印职称证书。
7.评审前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参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职称申报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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