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林业和园林专项规划。组织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统筹实施。
3.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统筹、指导和监督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作。
4.指导、监督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统筹全市绿道建设。
5.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公共绿地、绿道的养护和管理,统筹绿化应急抢险工作。指导、监督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行业管理。拟订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公园、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6.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重要湿地,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8.负责森林和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资源利用、木本花卉、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10.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工作。
13.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4.监督管理林业、园林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园林绿化预算内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15.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二)职能转变
市林业园林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生态文明发展的新要求,在园林景观品质、绿化维护管理、公园服务水平上提质增效,建设美丽宜居花城。
主办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联系方式:020-38920514(政务中心)、020-83766724(网站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