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引进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缓解林业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状况,经嫩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依据《嫩江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嫩办发【2017】32号)规定,决定为嫩江市林草资源保护中心、嫩江市门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嫩江市林草资源保护中心隶属于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嫩江市门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隶属于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4名(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本职岗位。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全日制)本科一批(含提前批次一本)的毕业生;第一学历在二本以上的研究生和博士生。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引进人才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
现场报名地点:嫩江市委组织部人才组(政府大楼507室)
(1)嫩江市引进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及就业推荐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号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面谈。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面谈确定初步合格人选。
六、优惠政策
七、纪律监督
在嫩江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同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造假、违规作弊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