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简称国家林草局华东院)直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华东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华东生态监测评估中心、自然保护地评价中心和长三角现代林业评测协同创新中心多机构职能于一体,“一院五中心”统一管理的国家级(正厅)事业单位。是从事全国或区域性资源监测评估、林业信息化建设、行业标准制订、规划设计与工程咨询等综合性工作的甲级资质调查规划设计院,履行为国家制定林业和草原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地方林草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咨询服务与技术支撑的职能职责。
二、招聘范围
(一)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国家林草局华东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热爱林草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考生报名
(二)资格审查(2021年4月7日-4月21日)
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开展,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2021年4月25日-4月28日)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2个环节,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四)体检与考察(2021年4月29日-5月13日)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某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且综合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若某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考试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最高学历学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要求,所有国内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前取得就业报到证和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五)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和培训机构。
附件:1.国家林草局华东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