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范围
(一)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其中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初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
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复试如采取面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则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照50%、35%、1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对于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综合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初步定于4月23日集中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考试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2.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要求,所有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接收手续时,需要提供2021年核发并编号的就业报到证,否则取消接收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3.国(境)外留学回国就业的毕业生生源地为出国(境)前户籍所在地。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毕业生,只能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要求,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后再进行报名,凡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构成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注册信息。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010-63204447;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010-84238377。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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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