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山西省林业局,1950年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林业局、1951年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厅林业局、1954年改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林业厅、1955年改为山西省林业厅、1957年改为山西省农业建设厅林业局、1960年改为山西省林业厅、1967年改为山西省农林水利委员会林业办公室、1969年改为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农林水利局林业处、1977年改为山西省林业局、1979年改为山西省林业厅、2018年改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机构改革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厅级)归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统筹整合了原省林业厅职责、原省农业厅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原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机构重构,赋能加力。全省11个市整合规划、国土、林业部门组建成立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除10个县级不设林业局外,河曲县和浮山县作为改革试点县林业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外,其余县均保留林业局,形成“省级部门管理、市县整合重组、县级全部保留、分级统筹管理”的体制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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