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城市林长制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管理,切实推进专职护林员履职尽责,现对2024年丰城市林长制专职护林员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强,愿意从事巡山护林工作,服从组织管理;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出生于1968年12月21日之后),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须在网格范围内,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在当地群众中基础好、威信高,具备巡山护林必需的交通工具等,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智能手机和处理一般文字材料,敢于制止、反映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4)现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不得兼任专职护林员;
(5)曾经解聘的护林员原则上不再聘用;
(6)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户)可以优先聘用。
(二)护林员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护,掌握管护责任区内森林、湿地等分布情况,做好“赣林通”APP巡护记录;
(3)对责任区内森林(湿地)资源变化事件及时上报,重点对发生的乱占滥用林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采滥割松脂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破坏古树名木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上报;
(4)维护责任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识设施,对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等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5)积极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督查及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等工作;
(6)按时参加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
(三)湿地巡护员
在履行护林员职责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宣传湿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3)做好湿地巡护日志登记及湿地监测站点场所及设施维护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一)护林员
(1)管护林地面积超过1万亩的,劳务补助按管护区域林地面积2.4元/亩/年计算;
(2)管护林地面积不足1万亩的,统一按2.4万元/年计算;
(3)护林员劳务补助由三部分构成(含个人及单位部分五险一金),即基本工资(1500元/月)+季度考评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季度考评及年终绩效根据考核据实发放(其中,季度考评工资按护林员劳务补助总额扣除基本工资部分的一半进行考核,另一半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湿地巡护员
劳务补助由三部分构成(含个人及单位部分五险一金),即基本工资(2000元/月)+季度考评工资(1500元/季度)+年终绩效考核(6000元),根据市林业局考核据实按月发放。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报名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丰城人力A08。
联系方式:0795-6203666、19079538397。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复印在一页)、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
2、《报名表》一式两份;
3、三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4、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乡镇(街道)盖章的非现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模板详见附件3);
5、优先聘用材料证明(建档立卡脱贫户)一式两份。
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现场缴纳报名费(50元/人),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一经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坚持“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考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各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2.面试
(五)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情况下,增加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同网格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六)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及通过赣服通下载打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八)岗前培训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的护林员经市林业局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与丰城市龙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九)附注
本次考试由丰城市龙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在全市范围进行公开选聘,市林业局委派专人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举报监督。未尽事宜由丰城市龙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