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公开招聘村级生态护林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生态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大坪镇军寮村生态护林员1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人员,长期居住在大坪镇军寮村村范围内的男性村民,不限专业。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2.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护林工作,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有一定了解,熟悉智能手机操作。
3.报考年龄为18至50周岁。
4.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护林管护职责和森林防灭火的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5.其他: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优先,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原有从事过护林管护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吸食、注射毒品,赌博或参加过邪教组织受到处罚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大坪镇人民政府五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注意事项:
2.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三)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由大坪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从总成绩择优依次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为临聘性质,参照县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执行,约1400元/月(其中200元/月需考核合格后发放),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