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盗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6)协助国有林场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防治。
四、护林员的`薪酬待遇
护林员工资暂定为元/月,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一次。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护林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因甲方需要,聘用乙方为私人家庭教师,为了保障甲方的学习质量,同时使乙方有一个稳定、正规的家教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私人教师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内所列条款。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为私人教师,为乙方提供稳定、正规的家教工作。
2.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任教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的合法权益。
3.甲方安排乙方授课前,需提供学生的详细情况,便于乙方进行针对性辅导,同时告知辅导地址和联系方式。
4.甲方根据学生情况需加课时的,须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评价乙方的家教工作质量,可根据教学质量调整薪资标准或是否中止本合同。
7.若因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家教服务时,需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诚实、守信、认真、负责,根据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地为学生提供辅导服务。
2.乙方要充分备课,课前撰写教学规划,检查好学生的作业,予以指导,并适时提供家庭作业。
3.乙方要认真指导学生,抓住学生特点,查漏补缺,严禁在学生家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乙方要积极与甲方交流,经常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与甲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5.授课辅导期间,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合理化的要求和建议。
6.乙方之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示范影响,务必塑造端正形象。
7.请假:
a.乙方如遇有身体不适和其他意外情况,不能授课,应提前
b.因乙方请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2.起止日期:20年月日—20年月日
3.授课要求及工资标准
学员级别为:;需辅导课目及内容为:;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小时,每次小时,每周次。
4.支付方式:薪津发放定为每(日/周/月)支付一次。
一、违约责任
1.双方发生言语肢体冲突的,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2.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通知对方后,未解除合同前双方劳动关
系仍然成立,解除合同时此前发生的服务报酬应按实际结算。
分工资(加付工资标准:30分钟以内按(人民币大写)元收取,半小时以上均按1小时收取)。
取费用。
二、附则
1.如遇有台风、地震、暴雨等不可抗力之天灾因素,甲乙双方应依国家法定公休日为准则,缺堂时数,
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最终授课日期时自动终止。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安全员,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安全技术顾问,乙方同意将其安全员岗位证书注册于甲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2、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4、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投标中提供需要的乙方证件及材料。
5、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展开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6、若甲方需要乙方亲临施工项目现场指挥或招投标等有关事宜,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7、乙方仅提供技术顾问工作,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质量和工程施
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履约期内,如甲方无故停缴社保或一直处于欠费状态,造成乙方因社保断缴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停缴月数按全额社保以现金方式补给乙方。
三、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聘用的安全技术顾问实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壹年1072.9元人民币(大写:/元)支付乙方工资及成都市全额社保,费用以银行卡的形式或现金一次性付清。出场费(差旅费除外):成都周边地区500元/次,较远地区800元/次。
四、证书及印章的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交由甲方保管。
五、解聘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缴纳社保;
(2)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按建设部门要求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仟元整。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资质证书被吊销,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伍仟元人民币整。
4、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贰年后,才可以转注,如提前解聘,赔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整。
5、甲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壹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赔付乙方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整。
七、本合同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八、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合同。
十、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