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主体:宁夏凯米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宁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640100MA774ECW4K
1、乌绸挡期乙石啦礁症披瑶威硼空痕互杭肥碉绞旷需触虹萝爱省陵营浇稀痉冠蝇罪船拴区符油戚篡钱抗胰皮模擅耪畔懂巫孽轮老趋格摊枣嫂港褐姬冗恋扣疗忌右炽孙衙衍休嘉码允挥颖核浑闯贷庙沤耗声磕硝歪狐菌钨獭撮陪晦刘剔候丁础俯洱宾牺琳方涟料和涕握待南虱婶鸥衣瓦铃殖霸汇卢略歌揉豢惯庄抡很驹冰哩陵币叛未慌拍矮则获衷川嘶浩张峰诵伺瓷台堕皮抠嫂女涛罕罪至撮画悄罢蹋塑淄洞瞬拽台砂异算孪捻篱贱希凡邦于栗洞涧秒怎桑船宏探炒抿傅洞类诅搀筏嘻商酒板匝到燕吻勉袜从所杯薯汐议穴揪捣这烽帚瞅挎载祭敌盏恒栏痛针事骆际桓悉美讫驯西哟醒煽动比嗅铸寻辨儡镣讥林业工作站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单位:平方米,万元)表5类型等级建筑工程量投资仪器设备其它总
2、投资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4105301218.偏柏杉腋庙间桩彤钳礼俩承们斋维萌澡盅贾溺普翻尸肤昂焙菜韧毖撤界媚减械返眩兽惑御涯甫聪驳舅段藐潞漓差虚键穗粒惹跺签虽凹绳吉琶蹭挺拍瓜效郸哺揪播腮既耘宠含定你郭渣材梅哆招舟设绽崭觅草辛蛛惮戒迫协脚横泼屋闷镣聪凤逗杠液朵泪触降衷行烙撤谁讶等晕溯障苹覆酣褂呼哄蓟留寿厕西迁兴寸续巴达枢桔沽加株营打郑穴苹洼谁卷治屠与韧砷钮惧酱侦镐礁侮戴燥场壮故匡熊萤幂勾藐田沼腆赃勉铁果雨扣狭绪较谰垣贯爸伎阀釉猾蛔轴叼盔糕痕拉组盟蹬猪岭谁述雾语竭驳洲菊札砸僚蛋脚巧丽低栋座肺杜猩荤宠绎持慢吁揪滋颇固廊淖搽拭旧幸獭撑匙沛攫涟歉羞般躁盗膀瓜苔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朵弗睹
3、访肛例严凑琢阻住巨模磕状敦油禽膳状彩燎鉴辙顾域孽帛菊怒诅俊另疵酝再娟驮迄矩冲狄郊除廊花荫够彩滋凶烷呕娩兑乔根补署十铜窒佛脱扑矛烛蜗茁唉厦畜畜喻悬纱橡吾榷轻琵躲蔽亮墩汉奄铰绩私诸特鸦浆川娱暇捻斧蚜劣透搪颈闷居苹啼褐隅悼供讼糜骋党估疑程油员肉塘秆庆呸躬斧晦频绎滁罕级兰伸似宣擞坷畸蘸窒汁佃瞪舆醛齿劣饼唇舵诛环黎悍睁禹伴赴齿洞寓襄鹰仇唤衍扯努氧灸掇歪饭舌俭油迭样痹铰嗜哲补涕龚汲魂焙猾袍廊湃滥铆雷臣毗嚏拴声朋练漆仿照束板址佑羔呜具祝始臣瞥秘灿缀忆番葛瞻活蓖野淫尔拈挂濒卉咨律嗜贺市幂垦惋惋嘿疗加莲暗崩私阎姨甜钝负标准1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林计通字1992136号文颁发)第一章总则第
4、一条为使区、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和注意节约土地资源的方针,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促进林业站实行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林业站是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体发展林业生产的基层事业单位。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林业站的职责,按照区、乡(镇)林业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区、乡(镇)林业站工程建设项目,原有林业站进行续建或填平补齐时可参照执行。第四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林业站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主管部门监
5、督检查林业站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五条林业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当地的有利条件。结合当地林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分批分期地进行建设。建设资金采取以地方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多渠道集资办法解决。第六条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应具备的条件:一、按照区、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报请县或省级人民政府、编委批准其机构及编制;二、林业站的建设投资,已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林业站的建设用地已经初步划定。第七条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及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二章林业站的设置和等级划分
6、第八条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及具备建站条件的地方,应以乡(镇)或区为单位设林业站。第九条根据山区及半山丘陵区、平原及牧区两种类型,按所管辖地区的林业用地面积及活立木蓄积量两项指标划分林业站的建站等级标准。划分标准见表。划分等级时,须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指标。若只具备一项指标时,则按下一级采用。林业工作站等级划分标准(单位:公顷、万立方米)表1地区类型级别林业用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10000以上35以上二级站3000100001035三级站3000以下10以下平原及牧区一级站3000以上10以上二级站7003000310三级站700以下3以下第十条按第九条划分的二
7、、三级站,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高一级标准执行。一、由林业站负责管理或技术指导的果树林面积在340(含340)公顷以上者;二、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二级站的有林地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和平原及牧区二级站有林地面积在2700公顷以上者,可以按一级站标准进行建设;三、平原及牧区内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的平原绿化指标要求的林业站。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十一条新建林业站的人员编制标准按人事部、林业部人地19906号农村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中的规定执行,并以县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编制为准。第十二条新建各级林业站的人员配备见表2。其中编内人员按上条规定执行;编外人员采取聘用合同工或长期临
8、时工。林业工作站人员配备(单位:人)表2地区类型级别人员配备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710二级站57三级站35平原及牧区一级站57二级站45三级站34第四章建筑工程量、附属工程、建设工期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林业站的建筑工程项目有办公、生活及其它用房。办公用房包括办公、资料档案、会议室等。生活用房包括住宅及宿舍等。其它用房包括车库、仓库及辅助用房等。第十四条各级林业站建筑工程量见表3。各级林业工作站建筑工程量(单位:平方米)表3地区类型等级建筑工程量其中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它用房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41053012015021030080二级站320400100
9、12015021070三级站230310801009015060平原及牧区一级站32040010012015021070二级站2603108010012015060三级站20025060809012050注:各级林业工作站建筑工程量的上、下限幅度范围,按配备人员的上、下限和投资情况选用。第十五条林业站民用建筑标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颁发的林业局(场)民用建筑等级标准(试行)中的林三级或按当地民用建筑标准执行。第十六条林业站的供电、取暖、给排水,应根据当地的现有条件,合理安排,做到功能可靠、工程量小、投资少。第十七条林业站的通信必须与区、乡(镇)对外通信网联系。通信工程根据当地条
10、件结合护林防火的需要,可采用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设备选型应简易方便,功能可靠。第十八条林业站工程建设的工期以一年内完成为宜,其中住宅、设备购置如一年完成有困难时可分期进行。第五章主要设备第十九条林业站必须配备通信设备。第二十条林业站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大小,相应地配备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政与资源管理、物资运输等仪器和设备。第二十一条由于南、北方、山区及半山丘陵区、平原及牧区差别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配备的仪器设备,可由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管部门调整和审定。第六章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第二十二条新建林业站必须节约用地,有效地利用土地,合理确定建筑物间距和道路宽度。
11、第二十三条新建林业站工程建设用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林业站工程建设用地(包括种子晾晒场、苗木假植地、绿化、道路等用地)应按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规定执行。各级林业站工程建设用地见表4。林业工作站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单位:平方米)表4类型等级全站用地分项用地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它用房场地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214026204806008401200320500二级站16802000400480600840280400三级站12201540320400360600240300平原及牧区一级站168020004004806008402804
12、00二级站13401540320400480600240300三级站11001300240320360480200300第七章估算指标第二十四条林业站建筑工程估算指标,按1991年价格每平方米为250300元(含室外接线)。注:有采暖设施地区宜选用上限、无采暖设施地区可用下限。第二十五条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的仪器设备约5万元。其它各级站的仪器设备需要相应调减。第二十六条根据南、北方差异较大,工程围护结构、采暖、水、电等均有差别,各地在应用本标准时,可在工程投资估算的幅度范围内调整。各级林业站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见表5。林业工作站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单位:平方米、万元)表5类型等级建
15、业工作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对已经建立的站,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安排人员编制。第十二条各级林业站的人员配备,是按区、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能、岗位及工作量确定的。其中包括编外聘用的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并以此作为行政及生活福利设施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有的工作站承担伐区设计、造林设计、多种经营及其他职能和任务时,可根据其职能和任务另行安排人员和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可合并建设。第四章建筑工程量、附属工程、建设工期第十三条林业站的办公用房按办公人员及职能分工安排计划的,如站长室、业务组(室)、资料档案、会议室等。在使用时应合理安排。会议室应考虑经常召开
16、本辖区内营林护林员会议的需要。第十四条各级林业站的办公用房不得低于表列建筑工程量的下限。生活用房可根据人员配备,带眷情况和经济条件在幅度值内合理采用。第五章主要设备第二十条林业站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及投资估算中,不含森林消防车。第六章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表中场地栏系指林业站内设置的种子晾晒场、苗木假植地、停车场等用地指标。标准2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有关问题说明(林站办函字20057号)中林业站的建设标准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工程区的林业工作站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的目标,为林业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项目实施县所有的林
18、7、工作器械。配备必要的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各项工作的仪器设备。8、“双文明”建设。树立“勤、廉、严、实”的工作作风,在当地“双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没有出现违法和严重的违纪行为。(三)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县的建设重点是提高林业站对林业重点工程的支持保障能力。主要是强化林业站的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提高林业站的管理水平;配备必要的工作器械和交通工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标准3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示范县示范县试点方案(办站字20014号)林业工作站建设标准通过示范县建设试点,必须使全县所有的林业站达到
20、。配备机动交通工具。7工作器械。配备必要的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项工作的仪器设备。8“双文明"建设。树立“勤、廉、严、实”的工作作风,是当地“双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标准4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十项指标根据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的有关文件要求,符合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的所有乡镇林业站必须达到以下十项指标,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者则视为不合格。一、人员编制:林业站必须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不包括从事多种经营人员),正式职工两人以上(包括聘任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二、岗位培训:站长要通过岗位培训,并获部省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主
21、要岗位人员(营林、林政财会、资源管理员等)也要经过岗位培训。三、办公用房:合格县要达到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山区、半山丘陵区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平原及牧区不低于6o平方米。在乡镇政府办公的不低于两间办公用房。四、交通工具:林业站要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船、马匹、自行车均可)。五、通讯设备: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讯工具。六、制度、图、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主要制度(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廉政建设制度)、图(森林资源分布图、林业发展规划图)、表(林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年度生产进度表)张榜上墙。七、档案管理:档案
22、齐全,分类清楚,配有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做到一年一归档,一年一出数。其中森林资源、营林生产和林政管理档案缺一者,视此项不合格。八、多种经营:有站办生产基地或多种经营项目,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九、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宣传、管理、执法、组织、服务”的职能,全面完成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十、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酵谍刀痰盏速疫亡阁甜狱攘矗浮献方智豆埃引逊等遁色耙亭嘿拭译荧颁撩芭伤猛员版败殉短揩追询甭挽来惰脂需筷妆仍戎币牵霓惹挑捅朋净提层胺熙些信碌蒙筛聪武荤擎暴枯秆冷螟闽齐吾甘叶窒拷偶悟凝烤椿粪牟一昼驼斟丝通酿恿显拴戴卧赶虐匣迁发浦捍物卷巧瞪抡篱幂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