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8日讯浙江省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经过多次扩面完善,全省现有4018.79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护林防火等监管管护工作任务艰巨。为实现全省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公益林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结合全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近日,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七个章节十七条,对护林员的职责及权利,管护责任区的划分,护林员的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及聘用方式,护林员的报酬及发放,护林员日常管理及监督,护林员考核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全省公益林监管管护效率,同时对非公益林区护林监管工作也具有借鉴意义。(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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