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经研究,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价机构完成我市本级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以及2024年度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财政重点跟踪监控工作。请有意向参与我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单位于8月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提交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服务的标段报价情况。
三、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等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西路19号北海市财政局。联系人:陈思,0779-3036417。
附件:2024年北海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北海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2024年北海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评价内容
1.运用科学、规范、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情况以及产出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项目数量
第1标段评价项目数量:1个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5个项目支出重点评价、1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第2标段评价项目数量:1个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5个项目支出重点评价、1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第3标段评价项目数量:6个项目支出重点评价、2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
(二)评价方式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包括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岗位职责、报告核稿流程、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方案、奖罚措施等。
3.设计绩效再评价基础数据表、调查问卷,确定评价证据、数据的搜集方法等。
4.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评价,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审核基础资料、开展现场核查、综合分析评价等。
5.严格依据采购人指定的报告体例和格式撰写、修改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对部门反馈意见进行研究核实,依据事实及合理性对评价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7.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要求
(五)主要成果
针对所中标标段,分别提交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含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项目支出重点评价报告以及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每份报告均附绩效评分表。其中,针对重点评价项目,若其内含子项目个数或涉及地区个数小于等于5个的,现场核验要实现子项目和涉及地区的全覆盖;否则,现场核验子项目和地区个数原则上不少于30%。评价报告应内容完整,并结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3个以上(含3个)的改进建议;所有评价指标评分须证据充分并提供佐证材料;对报告认定事项须在提交北海市财政局前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对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或产出指标、效果指标为满分的项目,评价工作组要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管理经验总结材料。
二、履约及验收要求
(一)履约能力
1.供应商具有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经验具备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组织能力,能高效研究、核查与分析数据,有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并严格执行。
2.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海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财预〔202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9〕76号)等有关规定。
(二)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北海市财政局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委托服务费支付挂钩。
三、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自提交服务成果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其他要求
(一)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按照履约情况、报告质量等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100%支付费用,考核分数在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分数+10)%支付费用,考核为70分以下的,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分数)%支付费用。此外,若发现评价工作组存在有意隐瞒被评价单位的违纪事实,或因评价工作组工作疏漏问题,导致采购人根据评价工作组提供的事实做出错误判断或处理决定的,以及评价工作组不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廉政规定的,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5%—100%扣减支付服务费用,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造成损失的,相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