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开篇问题,这位学员表示,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没有把握,不知道招标法或者政府采购法里面对这一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而同样的问题,相信很多公司都有这样的困惑。
评标委员解读招标文件时,如果在里面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正偏离,那么他就可以做出这个决定。
那么这个质疑的目标是什么?
第一个,内容完善。
指的是建议对招标文件本身做出澄清并修改,你并没有否定整个招标过程,你只是觉得招标文件里面某些技术的参数和要求,甚至某一张图纸还不够科学,希望你发了这个质疑函后招标公司能做一次澄清,能更明确的描述或者把图纸中的某个地方修改一下。
第二个,你下我上。
在中标结果出来以后,第二名质疑第一名、第三名质疑第一名和第二名,或者是我参与了这次投标没有进入前三名,我对前三名全部质疑,这个时候的目标很明确,你就是希望前面的下去你上去。
要知道,当我们被对手打的奄奄一息的时候,你拉响了边上的一颗手榴弹,把那个眼看要胜利的对手炸死,你再站起来擦干身上的血迹,你就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第三个,废标从招。
彻底否定本次招标活动,推倒重来,认为这个项目招标文件有重大的缺陷,按这个项目来做谁都做不好,这种情况也是经常有的。
我们很多招标人在发招标文件的时候不够严谨,对技术方案的描述有重大的错误,导致项目出现技术上的缺陷,于是就真的需要推倒重来。
所以当我们决定质疑后,首先要对目标非常的明确:我希望干成什么?
当质疑目标清晰后,我们怎么去找依据?目标怎么达成?
第一个,质疑标书;
标书里面,这里指的是招标文件发布出来以后,从什么地方去找?首先就要看标书的招标公告里面有没有歧视性条款。
尽管我们国家一再的强调不能有歧视性条款,但事实上在某些地区这类的条款依然是存在的。
比方说要求在当地每一个县都要有一个办事处,对在本地没有的就是歧视条款,再比方要求在当地有过交税的记录,这也是一个歧视条款,当然如果按照法规那就更多。
所以这样一些地方一定要注意,一旦发现这就是你的证据。
在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或者是在评分标准里面有明确的唯一指向性。
比如原来通讯行业三家公司竞争的时候,有一些技术模型是联通才有的,另外一种技术模型的是移动才有的,还有一种可能是电信才有的,这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
如果你在招标文件里面看到说必须要有比如某种4G的技术格式,那只有移动才有,联通和电信都没有,其它外面的公司更没有,这就叫唯一指向性。
第二个,质疑过程;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有什么地方是我们最容易找到质疑点的?
首先就是办理手续不一致。
这是很多招标代理公司经常犯的错误,我们有时在招标文件里要求所有的投标公司购买标书要带原件备查,但是有的公司没带,你也没查;
同样在网上开标以后,很多材料需要提前在网上去注册。
比方说资质,原来的是三级,现在已经升级为一级了,结果并没有在网上更换,到投标的时候你又拿一级的资质,然后说你是一级,这个时候也是有瑕疵的,因为在网上这个一级资质并没有经过注册认定。
这个新的资质只是说评标专家告诉所有的人说这个公司他已经获取了一级资质,只是还没来得及在网上进行更换,这就是投标人手续有瑕疵,我们也完全可以质疑。
其次是开标时把关不严。
尤其在线下现场开标这个情况是很普遍的,因为现在依然在相当多地区的行业还是以线下开标为主。
开标时把关不严有哪些不严?
第二种情况,投标文件密封、盖章、签字错误,有的根本就没有密封或者有的密封条没贴,密封条贴的不对,不是这次要求的密封条,这种情况当场就必须废标却没有废。
第三种情况,本来他不具备投标资格,但是在过了招标文件售卖期以后,这个公司居然又来了,而且还写了投标文件,尤其是要经过资格预审阶段的这种投标。
有的把预审单独在前面作为一个阶段,然后通过预审才能参加后面的正式投标,结果这个公司资格预审都没参加,后来又参加了正式的投标,评标专家也不知道这个事,最后他还中标,这种事都可能出现。
通过刚才这些举例提示大家,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可以质疑的点,找到依据点,让你的依据落实,而不是光在质疑函里面写空话。
第三个,质疑中标结果;
对最后的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质疑,觉得中标候选人本身有违规表现,只要拿出证据来你都可以质疑,质疑的成功概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
关于结果还有一些情况,比方说中标候选人和评委之间有没有关联?这个评标专家该回避没有回避这样的质疑,必须是评标专家的名单公布以后才能质疑。
中标结果的质疑,除了前面说的以外还有一个就是对中标信息公布不完整提出质疑,这个时候的主要对象不是你的竞争对手,而是代理机构和平台本身。
比方说工程项目一定要公示候选人的排名,候选人的得分,包括候选人所选定的项目经理,这个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个人的资料以及这个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能力都要在网上公布,现实中很多项目没有公布的那么完整,很多信息都被他隐去了,这也是一个质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