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2浏览量: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二段568号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储能装机容量7.5MW/16.054MWh,光伏装机容量533.6kWp,充电桩装机容量300kW。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光储充一体项目,配置一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33.6kWp、交流侧容量0.4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分布在办公楼(1338.54m2)与正极材料车间(4950m2)的屋顶;一套由75个100KW/215KWh液冷户外一体柜组成,装机容量7.5MW/16.054MWh的储能系统;1套由1个120kW双枪直流、6个30KW的单枪直流组成充电桩,上网模式采取自发自用。
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MW/16.054MWh储能系统,电池选用280Ah磷酸铁锂电池和200Ah钠离子电池(层状氧化物材料),主要设备包括:储能一体柜75台(其中74台磷酸铁锂电池100kW/215kWh,1台为钠电池100kW/144kWh)、汇流箱,并网柜等。储能一体柜主要由储能电池、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消防系统、液冷系统等构成,储能一体柜经汇流柜汇流后经电缆(铜质)接入并网柜后向车间负载输送。储能系统采用1.5充1.5放充放电策略,并具备削峰填谷、需量控制和负荷跟踪等策略;以上储能系统包含上述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运行等。
533.6kWp光伏系统,包含屋顶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组件,主要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线缆、并网柜等。光伏组件串联后接入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交流输出后经电缆接入并网柜后向车间负载或电网输送,以上光伏系统包含上述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运行等。
300kW充电桩,充电桩采用1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和6台30kW直流单枪充电桩,主要设备包括充电桩、线缆(铜质)、并网柜等。充电桩经电缆接入低压配电箱向电网取电,以上充电桩系统包含上述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运行等。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工期为10日历天(含在施工阶段工期内)
2.5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7.5MW/16.054MWh储能系统、533.6kWp光伏系统、300kW充电桩项目EPC总承包。承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一体柜、充电桩、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线缆、支架等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能一体柜采购设备、充电桩采购设备、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及汇流箱等设备的安装、配线等经审核后施工图的全部施工工作。(实际以最终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