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100人”获悉,近日,广东能源局联合南方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广东电力市场容量补偿”、“市场化需求响应”在内的多份征求意见稿,其中《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多个条款涉及储能。
广东省能源局曾在2019年4月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2019年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了全省用户侧机动调峰能力总量达到500万千瓦时左右。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服务费价格标准定为20元/千瓦·天,非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服务费价格标准定为10元/千瓦·天。
但该意见稿最终并未付诸实施。
而根据此次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储能100人”梳理了以下关键点:
一、参与需求响应资源类型
1.柴油机、UPS等自备电源;2.安装于用户侧的储能装置;3.工业生产/制冷/制热/照明等用户负荷调节;4.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其他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资源。
文件同时明确,起步阶段,独立储能和发电侧储能暂不纳入需求响应市场交易范围。
二、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的主体
参与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和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大用户。起步阶段,售电公司仅能代理其电能量零售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
三、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需求响应能力不低于1MW;需求响应时长不低于1小时;安装小时计量表计,计量数据可传送至电网企业。技术条件成熟后,具备直控能力将纳入市场准入条件。
四、削峰响应价格
起步阶段仅提交单段报价,上下限为0-4500元/MWh;
五、填谷响应价格
起步阶段仅提交单段报价,上下限为0-120元/MWh。
六、考核评价
若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80%,视为无效响应;若实际响应容量位于中标响应容量的80%至120%之间,实际响应容量全部计入有效响应容量;若实际响应容量高于中标响应容量的120%,有效响应容量计为中标响应容量的120%。
对判定为无效响应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