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sùqiú,指的是陈诉和请求,也指追求、要求。诉求占有重要地位。一句好的诉求往往让消费者对一个品牌产生深刻印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诉求书格式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群众需要上访的时候,就需要写上访诉求书,那么上访诉求书怎么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上访诉求书怎么写的问题。
一、开头: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
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
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二、正文:按照《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
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
起诉状
原告:张文斌,男,汉族,1970年9月15日出生,汾阳市石庄镇南岭村村民,手机:139XXXX5776。
被告:李广民,男,汉族,1969年12月15日出生,汾阳市三泉镇东石村村民,手机:157XXXX3589。
起诉请求: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由被告人支付原告为其装修房余款贰仟伍百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2011年秋季八、九月份,原告与邻村贺红岐及其妻子受被告委托,为其装修房子四间,油漆门窗10间,工料全包,当年九月底完工被告验收无误后双方确定工料合计九千五百元人民币。做工期间被告付材料费贰仟元整,完工后被告说银行存款未到期只支付三千元整,一直到2011年12月份被告又支付贰千元整。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剩余款均遭到被告无理回绝,拒不付款给原告。
此致
汾阳市人民法院
XXX、女(男)、28岁、中专文化。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同年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
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当时人共赢教育网(代理人:XXX)
诉求书
XXX、女、28岁、中专文化。
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同年11月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
1、讲资格,子孙三代贡献于XX公司,真可谓是,献了青春献子孙。三代人的剩余价值沉淀在XX公司。
2、讲贡献,曾经多次破获重大案件。典型代表作,斜井自动摘挂钩、木场龙门吊,龙门吊经过多次搬迁,近三十个春秋的洗礼,依然发挥作用,经久不衰。
3、XXX同志,比个子身高,是公司最高女性,比素质,是XX公司的所谓“明星职工”劳务派遣工,比能力,开个运动会也就拿到了第一。这些也就一般般了,但是经过纵比横比,依然是优秀的,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不能与某些人共创、共进、共赢的。依然是个国家劳动法框架外的所谓“派遣工”。除去一点廉价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我们注意到,某些人的儿子,姑娘,儿媳同样在XX公司工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个劳动法。我们想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甚至是多劳少得呢?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等法规条例,特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提出诉求:
1、维护法律尊严,护法、守法。避免违法、犯法。
2、本人应得的社会保险费及福利待遇。
3、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社会劳动分配原则。
4、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答复。
当时人XXX(代理人:XXX)
2010.XX.XX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2009年12月1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穗番劳仲案字〔2009〕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广州市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2008年6月4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起诉人:张文斌
2013年10月14日
尊敬的领导人:
我们是2013-201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查、竞争工作的教师。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勤奋工作,服从上司的指挥,勤奋工作,努力做好教师的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提出诉讼,期待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领导合理解决。
一、诉讼内容。
二、诉说事实和理由。
1、我们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查、竞争工作的教师。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
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履行当时的承诺。
三、期望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