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定于2月27日至3月9日进行。为确保广州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别提示:
1.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2.在2024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课程安排中增加艺术概论(课程代码:00504)、采购项目管理(课程代码:03618)、社会心理学(课程代码:04265)、仓储技术和库存理论(课程代码:07729)等4门开考课程(详情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广州招考网查阅)。
(一)新生报名
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注意:请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台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
2.正式报名
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4)。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3月2日17:00前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5)进行正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栏目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功能找回。
3.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
(1)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2)。
4.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
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
我市继续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我市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我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
四、打印准考证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居住证;军人、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二)成绩复查申请
七、违规处理
八、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1.2024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3.2024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5.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无法线上报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