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件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细则
(高职高专部分)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报告》的规划,具体落实助学模式改革和考试方式改革,强化自学考试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建立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习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助学模式,对所有课程实行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与对象
经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批准建立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二、学业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一)全日制助学学生成绩
1.学业综合评价成绩
学业综合评价成绩(N≤100分)=过程性考核成绩(X≤30分)+课程实践考核成绩(Y≤10分)+终结性考试成绩(Z≤60分)。
2.过程性考核成绩
全日制助学教育过程性考核(平时表现、平时作业和平时测验)成绩由学习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监督审定的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30%。
3.课程实践成绩
将每门课程涉及的基本理论与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的事例相结合,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以信息采集整理、小论文、大作业、讨论、竞赛、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灵活多样地进行综合测验,以促进理论和实际应用相结合,认真完成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课程实践由学习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核,省考办监督审定的成绩。课程实践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10%。
4.终结性考试成绩
由学习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报考,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试卷卷面成绩的60%。终结性考试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60%。
三、过程性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
(一)全日制助学教育过程性考核在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中,过程性考核由平时表现成绩占10%,平时作业成绩占10%,平时测验成绩占10%组成。
1.平时表现成绩评定标准。平时表现考核由政治思想品德和到课率两部分组成。各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7%。
2.平时作业成绩评定标准。平时作业考核由课堂笔记和课后作业完成数量及质量两部分组成。各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8%。
3.平时测验成绩评定标准。平时测验考核由每门课程2次平时测验(期中测验考试、课程助学结束考试)组现成。每次测验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7.5%。
具体的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如下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三级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全日制自考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
(30%)
平时
表现成绩评定标准
(7%)
政治思想品德
(3%)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要求上进。
0.6
每个选项参与考核
2.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4.坚持体育锻炼,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5.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讲究卫生。
到课率
(4%)
1.学生到课率95%及以上。
4
根据考核内容选择一项考核
2.学生到课率90%及以上。
3
3.学生到课率85%及以上。
2
4.学生到课率80%及以上。
1
5.学生到课率70%及以上。
0.5
6.学生到课率70%以下。
0
平时作业成绩评定标准
(8%)
课堂笔记
1.课堂笔记完整、齐全,且课后有小结。
选择达标项目给分
2.课堂笔记完整、齐全。
3.有课堂笔记,记录不齐全,不够完整。
4.无课堂笔记
课后作业
1.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后单元作业并达到合格要求
达标选择一项给分
2.完成作业量90%,或有10%作业达不到合格要求。
3.完成作业量80%,或有20%作业达不到合格要求。
4.完成作业量70%,或有30%作业达不到合格要求。
1.5
5.完成作业量60%,或有40%作业达不到合格要求。
6.完成作业量低于60%,或有40%以上作业不合格。
平时测验成绩评定标准
(15%)
平时测验至少2次,每次占测验成绩占(7.5%)
1.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95分及以上。
7.5
选择其中一项,两次只需乘以2,计算该成绩。
2.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平均达85分及以上。
7
3.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75分及以上。
6.5
4.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65分及以上。
6
5.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60分及以上。
5
6.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55分及以上。
7.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45分及以上。
8.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35分及以上。
9.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25分及以上。
10.每次测验试卷,每次按100分计算,每次达25分以下。
11.未参加测验的考生。
四考核方式及评定办法
(一)全日制助学注册学生的考核方式及评定办法
1.平时表现成绩由辅导员组织班委会和学生代表考核和鉴定,其结果要在班级中进行公示,考核和鉴定须有相应的原始记载作依据。政治思想品德表现由班导师(辅导员)评分,到课率要有考勤表并有班主任和考勤员签名。
2.平时作业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任课教师根据学科要求布置课后单元作业,作业可以是写论文、调查报告,参与实习实验或参加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单元作业、论文、调查报告要有任课教师批阅的原始记录,实习实验或参加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要有考生参与的原始记载作为评定的依据;课堂笔记由任课教师组织班委会干部和学生代表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要在班级中公示。
五成绩上报及档案管理
学习服务中心负责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管理,并制定《平时成绩考核评定表》和《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汇总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存档)。过程性考核成绩汇总表统一制定电子表格,统一按标准打印后装订成册,由“学习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报省考办备查。
六监督与检查
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应坚持质量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科学、严谨、便捷、高效。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和办法向考生公开,对考生的考评成绩向考生本人公开,接受考生的监督。
由学习服务中心负责对过程性考核成绩进行实施,省考办监督和检查。
七制度保障
各学习服务中心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资格认证指标体系》制定本中心的实际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体系。
一、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一览表
根据我院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情况和学生本科自学考试需求,学院统筹设置七个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助学教学单位
主考院校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A
文理兼
商贸分院
长春工业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
020218
旅游分院
东北师范大学
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
081727
理科
汽车分院
吉林大学
生物制药
100907
食品分院
机械电子工程
080339
工程分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二、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详表
(一)工商企业管理(工业管理方向)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
专业代码:020202A主考院校:长春工业大学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免试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5
英语(二)
14
公共英语三级理论考试合格证可免试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5173
企业信息管理
5159
WTO基础知识
5172
企业生产管理
8
2626
现代企业管理(二)
9
5168
宏微观经济学
10
5083
投资经济学
11
5169
中小企业质量管理
12
5170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组织与管理
13
5171
中小企业战略管理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
总学分
73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
专业代码:020218主考院校:东北师范大学
03708
00015
0005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00800
经济学
06088
管理思想史
00054
管理学原理
00182
公共关系学
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6089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06092
工作分析
0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06091
薪酬管理
06999
不计学分
72
(三)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81727主考院校:吉林大学
1321
汽车实用英语
5841
车辆工程基础
4443
汽车概论(实践课)
3977
汽车电子商务
3978
汽车电子商务(实践课)
3911
汽车服务企业管理
6904
汽车保险与理赔
5874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践课)
1322
现代汽车新技术
4439
汽车电控新技术(实践课)
1323
汽车物流
5835
汽车维修技术
5836
汽车维修技术(实践课)
1324
汽车市场调研与分析
1330
汽车营销商务谈判
6933
汽车营销管理学
1331
汽车售后服务综合实践(实践课)
74
(四)生物制药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100907主考院校:吉林大学
15
1242
微机基础及操作
1243
微机基础及操作(实践)
2085
细胞生物学
2086
细胞生物学(实践)
2899
生理学
3.5
二选一
2068
人体解剖生理学
6792
医学免役学
6793
医学免役学(实践)
1244
基因工程原理
6711
生物制药学
1245
药学生物制品学
1246
发酵制药学
3748
现代生物制药技术
72.5
(五)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专业代码:080339主考院校: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英语(二)
03709
01094
机械原理
01095
机械设计基础
01096
机械设计基础(实践)
02198
线性代数
02245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8301
机械制造工程学
08302
机械制造工程学(实践)
08319
机床数控技术
08320
机床数控技术(实践)
08321
机电控制及自动化
08322
机电控制及自动化(实践)
08324
现代设计理论
11184
先进制造技术
11185
先进制造技术(实践)
01665
计算机绘图(实践)
三、自学考试及助学过程管理
(一)报考
报考条件:
1.自学考试本科段招生对象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的在籍学生。
2.在校认真学习专业课程,各门课程达到及格以上成绩,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有端正的学习态度,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保证上课出勤。
4.必须独立认真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测试,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有效性。
5.积极参加课程与教学实践活动,认真撰写毕业论文。
报考流程:
2按照分院统一安排到学院学习中心进行图像采集、各项数据录入。
(二)理论课授课与过程考核成绩
1.学生报考成功后,必须按时到助学教学单位参加报考专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助学教学单位的规定课时及各项考核。并深入了解各项考核指标,尊重助学单位的考评成绩。
2.参加自考助学的考生评定平时成绩,记入每门报考课程的总分,记分比率为40%,(注:单科课程综合成绩=平时成绩*40%+统一考试卷面成绩*60%)例如:某考生英语课平时成绩100分,统一考试卷面成绩为34分,他的最后成绩=100分*40%+34分*60%=60.4分,那么他即通过该科考试。
(三)实践课与毕业论文
实践课培训及考核
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考生在通过了所有专业课程后,需要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后才能申请毕业。考生要在助学教学单位的指导下,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要求,认真选题、撰写及答辩。
(三)终结性考试与毕业
终结性考试
1.终结性考试即考生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每年4月和10月下旬的全国统考。考生参加终结性考试的卷面成绩按60%折算记入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考生由长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编排考场进行考试,一般情况下,集中在二道区各个考点。
毕业办理
办理流程
1.考生必须认真核查本人的各科成绩是否合格,确认全部合格有效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3.考生的毕业申请经过学院、长春市自考办、省教育考试院三级审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
四、关于费用
自考收费表(一)
费用类别
收费标准
面向考生专业
自考助学班学费
2000元/年
汽车类、工程类
需交2年学费每年一交(每年9月份缴纳)
1500元/年
全部专业
考务费
45元/科
收取单位
报考时缴纳(或网上缴纳)
省考试院
注册费
500元/人
省考试院奈亚中心
只收一次新生注册时交纳
毕业审定费
44元/人
毕业申请时交纳(或网上缴纳),重复申请的按次缴纳
自考收费表(二)
实践课费用(元)
毕业论文费用(元)
收费单位
无
500
30
120
1380
800元
1260.00元(含实践课)
600
200
五、报名助学及考试工作安排
2、新生报名参加自考的同时即缴纳自考助学班学费(交费金额见上款“四”收费表),助学班学费与学费缴费方式相同,交到学院财务处,缴费截止日为9月14日,与报名同时截止。
3、学院按照省、市自考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开展助学。新生入学时报名参加自考助学,只能在第二年4月份才能参加国家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