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考生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市辖区户籍、在市辖区外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2.具有市辖区户籍或市辖区初中学校毕(结)业证书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其毕(结)业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信息
2.地点:北海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117号市教育局门口南侧)
3.现场确认信息须核验的材料:
(1)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核验的材料:
①户籍及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须包括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民族成份、身份证号等)(户口簿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③学籍材料。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导出的考生本人学籍卡。
④其他材料。须提交现就读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等级),就读学校出具的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证明(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及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证明(注明A、B、C、D等级)。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其中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证明可于6月3日前补交。
(2)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须核验的材料:
①户籍材料。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身份证号等内容)(户口簿查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②学历证明材料。初中毕(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毕(结)业证书遗失的,考生自行到初中毕业学校复印毕(结)业证书存根,复印件上须加盖学校公章。
4.现场确认信息:核验通过的考生核对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缴费办法
报名费按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9元/科,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为17元/人,体育与健康考试为13元/人。如需补报生物学、地理科考试的,加收17元/人。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缴纳报考费。
四、准考证领取办法
(三)领取地点:北海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
五、其他事项
(一)返回我市辖区参加中考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原就读地再参与高中招生录取
(二)为了不影响升读高中后考生初高中学籍的转接,请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早做好与现就读学校的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后考生的学籍能顺利转入录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