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4》把互联网经济定义为:“互联网经济是一种以知识、信息、技术等为主要因素的新经济形态,它是依托信息网络发展起来的,并通过促进经济组织方式的创新,优化重组消费、生产、流通等过程来提升经济运行的效率,提高经济质量。互联网经济是人类文明经历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是对工业经济进行的革命性扬弃,在当今发展阶段主要包括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络娱乐、互联网金融、即时通信五大类型,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其对经济社会的渗透,互联网经济还会表现出新的具体形态。”
(1)快捷性
(2)直接性
(3)高渗透性
(4)外部经济性
通常情况下的市场交易是一种由买卖双方根据各自的决策而做出的一种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协议只对交易双方起作用,不会影响到交易双方之外的其他主体。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此类协议履行的后果将对买方和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实体产生影响。这些受影响但与协议无关的第三方统称为外部,其影响称为外部效应。外部性在互联网经济中尤为显著,如互联网经济中增加用户就增加了价值,这些增加的用户将反过来吸引更多用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产生螺旋式优势。也就是说,大多数用户在用的东西会对新用户的选择产生影响,这会大大增加新用户选择该种东西的机率,这种循环机制的形成会逐步巩固其市场地位。
(5)可持续性
互联网经济中的主要资源是知识和信息,而知识和信息本身就具有可持续的特点,因此互联网经济拥有了可持续的特征。正常情况下,实物交易发生后的结果是卖方失去货物,买方得到货物,而知识与信息交易后的结果是购买者获得了知识与信息,同时出售者不会失去知识与信息,这将为买卖双方创造一个双赢的局面。更加重要的是,知识和信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几乎是零消耗,因此互联网经济可以有效的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
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经济与传统经济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例如网络效应、边际成本低等。互联网经济按产品的类型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七类。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的概念中强调,这项商务活动要明确把商品交换为中心,切实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或者定义为互联网上以电子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的总称。各国学者根据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有:ABC、B2B、B2C、C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技术,实现双方之间的优势互补,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不断打造新型的金融服务体系,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特点。
(3)即时通信
即时通信(IM)的概念中着重突出即时特性,让互联网消息不断在发送还是在接收方面都能做到及时。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即时在功能上也不断升级,它把原有的电子邮件、博客、音乐、电视等单一的功能进行汇总,让即时通信不再局限于单一工具功能,切实将其打造为集交流、资讯、娱乐、搜索、办公协作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化信息平台。
(4)搜索引擎
搜索引擎,就是根据用户需求与一定算法,运用特定策略从互联网检索出指定信息并反馈给用户的一门信息检索技术。搜索引擎技术的核心模块一般包括爬虫、索引、检索和排序等,同时可添加其他一系列辅助模块,以便为用户创造更好的网络使用环境。
(5)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是在单机游戏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升级,它在传输媒介和处理终端上进行革新,把互联网和游戏运营商服务器、用户计算机纳入其中,打造出了游戏客户端软件,而这款软件的功能确具备集合性,不仅实现休闲娱乐功能,而且让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实现彼此之间的交流,让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体验到现实中中未曾获得的虚拟成就感,网络游戏借助互联网的功能让多人之间的虚拟游戏成为可能,这些功能的集成是单机游戏做不到的。
(7)互联网直播
(1)商业模式的特殊性
互联网经济商业模式的特殊性就是企业通过互联网作为平台,通过销售实物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攫取利润,就商业模式而言与传统经济极为类似,但是支撑点却不同,互联网经济更多靠互联网作为依托。相较于传统经济,互联网经济商业模式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交易的匿名化和涉税信息的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