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日期
考试科目
9月21日
0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主客观题)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实务》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7个专业,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已取得江苏省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在滚动周期内,应试人员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不予认可。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
已取得江苏省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考其他专业类别的《安全生产实务》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确定。
七、报名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八、报考注意事项
(二)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九、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十、证书发放
十一、收费事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532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费65元/人,《安全生产实务》考试费70元/人。
十二、考试大纲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1.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2.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4.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
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附件,阅读完毕后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须知
报考承诺书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1.报考人员注册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4.上传照片
5.确认报名并签署《考试承诺书》
6.特别情况抽查审核
7.查询报名信息
8.支付考试费用
9.打印报名表
10.打印准考证
11.成绩查询
注意:
1.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