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2、实施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二、内容不同
1、实施细则:对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2、实施办法: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三、特点不同
1、实施细则:
①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②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③操作性强
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2、实施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其条款都具体、完整,不抽象笼统。
四、作用不同
1、实施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
2、实施办法是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实施的办法的列举,是帮助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实施。
五、格式不同
①、标题。几乎全按“适用范围+实施+文种”构成,适用范围一般多由母体公文标题来充当。一般细则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2、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②、正文。一般由依据、规定、说明这三层意思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办法中的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体部分,要将具体内容和措施依次逐条写清楚。办法的结尾,一般是交代实施的日期和对实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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