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适用范围】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中竞拍卖的所有主体。
第二章司法拍卖
第一节准入
第三条【入驻条件】司法拍卖只接受法院的入驻。
第二节交易
第四条【竞买人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参与标的物竞价时,需要缴纳保证金
(一)竞买人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时自动释放;
(二)竞价过程中,标的物被中止或撤回,竞买人的保证金会自动释放;
(三)竞买人竞价成功后,保证金会即刻打入法院公示账户。
第五条【争议处理】竞买人和法院基于标的物和竞价产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中竞拍卖不予受理。
第三节违规处理
(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未支付尾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
(二)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三)竞买人竞买成功,但不符合标的物描述中法院要求的竞买人资质;
(四)竞买人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资产处置
·第一二节准入退出
·第三节经营
·第四节市场管理
·第五节违规处理
第七条【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中竞拍卖——资产处置频道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入驻主体需具有经审核认证的中竞拍账号;
(二)入驻机构类型分为如下类型:
1.政府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2.金融机构:
Ⅰ类机构: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发放牌照或批文的金融机构。
Ⅱ类机构:地方金融办/金融工作局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3.商业机构:除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外开展资产处置业务其他企业;
第二节退出
第八条【主动退出】资产处置机构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申请退出资产处置频道,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存在尚未偿还中竞拍卖的任何款项;
(三)不存在预展中的标的,且如参与任何中竞拍卖的官方活动,活动期间不得中途退出。
第九条【清退】资产处置机构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中竞拍卖有权将其清退:
(一)资质作假,包括入驻申请资料、标的资质证明等;
(二)包含但不限于盗用他人账户、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不正当谋利等严重违规行为;
(三)资产处置机构出售假冒标的;
(四)竞买人收到的标的与达成交易时资产处置机构对标的的描述不相符,情节特别严重的;
(五)欠缴应当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或处置机构保证金余额因任何原因不足的,且经中竞拍卖催缴后未在三十天内支付或补足的;
第三节经营
第十条【经营限制】
(一)已入驻的资产处置机构如因出现资质变更等情况导致不再符合入驻标准的,平台可要求该机构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或进行清退,在资料变更期间,平台可采取限制发拍、搜索降权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十一条【发布管理】资产处置机构应遵守平台规则对商品及信息的发布要求。并保证有权发布标的信息,有权进行标的变价出售。
第十三条【滥发推广】未经许可,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竞价管理】资产处置机构应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操纵或干扰交易。
第十五条【交易限制】
(一)专场或标的发布到竞价结束期间,不得通过资产处置频道以外的渠道处置该标的。
(二)资产处置机构不应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户不按机构与中竞拍卖资产处置频道约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节市场管理
第十六条【资产处置机构保证金】资产处置机构保证金具有经营保证金和服务费保证金双重用途,具体资费标准请参考资产处置资费标准:
(一)资产处置机构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存或补足保证金。
(二)资产处置机构发生违规行为,中竞拍卖有权对经营保证金进行划扣赔付,以保障竞买人和中竞拍卖权益。
(一)竞买人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时自动释放。
(二)竞价过程中,标的被中止或撤回,竞买人的保证金会自动释放。
(三)如资产处置机构发布的标的违反规则对商品及信息的发布要求的或者资产处置机构因账户等原因被临时监管,为保护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机构权益,中竞拍卖有权提前中止竞价活动并释放竞价过程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发票】资产处置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竞买人出具发票等有效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双方沟通确认一致,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机构基于标的物和竞价产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中竞拍卖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成交不卖】竞买人竞得标的后,资产处置机构拒绝以成交价(含约定的其他费用,如佣金、运费等)交付标的,妨害竞买人权益的,视为成交不卖,首次发生计违规一次,并视情况对机构进行限制发拍、取消机构已报名的营销活动,标的物搜索降权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一个自然年内再次出现违规平台有权进行清退。政策原因除外。特殊说明:
(一)资产处置是否为成交不卖,不以订单状态为准,以线下手续交割为准;
(二)资产处置中,如处置机构在标的页面明确标注竞买人资质要求,而竞得标的者不符合该要求,处置机构不予发货或过户,不计为成交不卖;
(三)资产处置中,标的若未有运费项或运费标注为不支持邮寄或不邮递或运费显示为0时,则表示该标的需要竞买人进行线下交割,处置机构未进行线上发货不计为成交不卖;
(四)如标的涉及国家法律或政策原因无法成交,不计为成交不卖。
如资产处置机构发生成交不卖情形的:机构需返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锁定的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竞拍不买】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都属于竞买人竞拍不买违规行为,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或资产处置机构原因导致的除外:
(二)竞买人不符合该标的要求的竞买人资质。
附件:定义表
1、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依法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用所得金额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是人民法院执行中的一种强制处分措施。该处是指法院作为拍卖主体,通过中竞司法拍卖平台从事的拍卖活动。
2、资产处置:泛政府类、机构类资产处置单位通过中竞资产处置平台从事的资产处置活动。(资产处置机构自始至终为处置主体)。
1)泛政府类:政府机关单位,及具有政府、国有资产背景的企、事业法人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城管、产权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等事业法人机关;政府指定机构单位,例:交易所指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国有资产交易场所、受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等。
2)商业机构类: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须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具备不低于三年的资产处置经验且处置资产品类符合平台规范要求的商业类机构;例:拍卖行、律师事务所等。
3、珍品拍卖:入驻中竞拍卖平台的合作机构在中竞拍卖平台从事的除司法拍卖、资产处置以外的拍卖活动。
4、合作机构:指入驻中竞拍卖平台从事珍品拍卖业务的商家。
5、资产处置机构:特指入驻资产处置平台的机构。
6、竞买人:参与中竞拍卖珍品拍卖拍品竞拍、司法及资产标的竞价的用户。
7、拍品:合作机构在中竞拍卖珍品拍卖类目下发布的商品。
8、标的/标的物:法院或资产处置机构发布的处置物。
9、上拍:合作机构正常发布的拍品,经由中竞拍卖审核通过,开始预展、竞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