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网站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婺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对用户信息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主要网络设备由技术业务部门统一管理,除技术业务部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二条?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密码予以保护,非技术人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密码。
第三条?对于网站用户数据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技术恢复。
第四条?当网站应用程序、数据库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做好备份工作。
第五条?单位内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对于各类终端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业务技术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单位负责人,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七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应当立即上报业务技术部门,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八条?在单位内部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步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攻击。
第九条?单位计算机上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避免计算机携带病毒在网络上传播。
第十条?业务技术部门应当定期检测内部网络安全情况,发现病毒和漏洞应及时予以处理。
3.因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4.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合法的权利主张;
5.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本网站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第十五条?每个用户都要对其账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用户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账号而重新申请注册一个新账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本网站。
第十六条?如用户不慎泄露登陆账号和密码,应当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请求管理员及时锁定用户的操作权限,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凭据并审查核实后,重新设定密码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