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保密局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
通过机关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林场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要求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场、科室负责人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对本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信息的保密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采取系统身份认证、权限控制、数据保护等保密监控措施。未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不得联网。
3.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直接、间接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4.对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审批。国家秘密、内部事项、涉及政治、军事、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比较敏感的信息不准上网。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和损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批程序
1.办公室负责全场网站维护及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各分场、科室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上报,办公室负责信息保密检查及指导工作。
2.各种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履行保密审批程序后,方可发布。
3.各分场、科室须将所要公开的信息如实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单,经本部门领导、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发布。
五、责任划分
1.各分场、科室对所提供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并须严格审查本部门发布的信息,不得将国家秘密及其他不得上网公开的工作秘密在网上发布。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篇2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市电教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管理。
(6)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7)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9)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处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篇3
1.目的: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公司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1.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