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执法检查等,指导各县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办,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案
案例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案例三: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案例四: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案例五: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案
2024年8月,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六安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有亮证经营,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符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中的免罚情形,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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