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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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5)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30

施行日期:200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各部门试行。试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知省监察厅。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促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本省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行政效能投诉。

法律、法规、规章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处理、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惩防结合、纠建并举,以及维护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行政效能的投诉。

(二)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县(市、区)以及省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行政效能的投诉。

(三)承办省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行政效能投诉事项。

(四)综合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向上级机关报告,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五条投诉中心受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下列行为的投诉:

(一)违法设立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

(四)不履行公开承诺,或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

(五)假公济私,故意庇护不正当竞争的。

(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七)违反规定,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

(八)执行公务时作风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甚至故意刁难的。

(九)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

(十)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七条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有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投诉,由投诉中心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二)对除本条第(一)项外的投诉,可转由有权机关处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八条投诉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将投诉材料泄露或转给被投诉人。需转交被投诉人员所在单位核实、处理,应摘要转交。

第九条投诉中心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作出自办、转办和督办的处理。自办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人要求答复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在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人。

第十条投诉中心应对转办投诉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处理不当的,可以责成其重新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被投诉人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其职务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对违反规定处理投诉,或者对投诉事项推诿不办、查处不力,造成投诉人、被投诉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投诉人的投诉进行阻拦、压制,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职务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各级行政机关或单位行政效能评估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一个依据。

第十六条各地、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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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暂行规定服务者)之间发生的消费争议,切实履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https://www.wenshubang.com/guiding/395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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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48号)《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各部门试行。试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知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促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x8z621qd.html
5.一号对外!江苏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只需拨打“12315”!√通过信函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收件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邮编:210036; √涉及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案件线索可以通过拨打025-82212315电话直接举报。 No.5 下一步工作打算 实现投诉举报热线“五线整合、一号对外”,只是完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zNzgxNg==&mid=2649832491&idx=1&sn=886e890f66b98af14fb45035442a57c9&chksm=8376e11cb401680abe897e4f81b3e02c571308fa95d412d0d254d032b4306829074008ef3a52&scen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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