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山西省2023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据统计,2022-2023年全国有31个省市发布了重点排放单位,共计4608家,其中北京以909家位居第一,其次是广东和上海。意味着这4608家企业已经或者即将开展碳核查工作。
碳核查与碳盘查二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意思却相差甚远。碳核查是由政府确定核查单位,是企业的被动行为,而碳盘查是企业自查,是自愿行为。所以如果企业不是重点排放单位,但又想摸清自身的碳排放情况以及碳资产潜力,则可以开展碳盘查。
碳盘查与碳核查的区别
碳盘查是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企业进行碳盘查时,需要计算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中要求的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
碳核查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进行核查的第三方机构。也就是说,碳盘查是企业自主的行为,而碳核查是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的审查,对企业来说是被动的行为。
核算对象区分:
碳盘查所覆盖的企业范围更广,严格来说只要有温室气体排放,无论排放量多少,均可以纳入碳盘查的工作范围。碳核查的对象仅包括纳入国家要求控排和碳交易的企业。
核算目的区分:
碳盘查的主要目的是企业基于自身生产和发展的考虑,摸清自身的排放水平,进行相应整改,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以达到国家政策要求,甚至在能力建设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碳资产的运作。碳核查是由专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控排企业的摸底核算工作,以帮助国家掌握碳排放的大数据情况,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为实现国家碳减排目标打好基础。
标准规范区分:
碳盘查的主要标准规范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64体系、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
碳核查的标准规范是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以及正在起草的国家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指南。
碳核查工作流程
核查程序包括核查安排、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八个步骤,核查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1.核查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核查任务、进度安排及所需资源组织开展核查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应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
6.出具《核查结论》技术工作组应根据如下要求出具《核查结论》并提交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告知核查结果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核查结论》告知重点排放单位
8.保存核查记录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保管核查的全部书面(含电子)文件至少5年。
碳盘查工作流程
虽然有所区别,但碳盘查与碳核查还是紧密联系的,尤其是对纳入国家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而言,碳盘查与碳核查都是促进企业碳排放管理的有效途径。随着碳排放约束时代的来临,纳入企业应加强碳盘查,摸清家底,盘查过程中可以选取国家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作为标准规范,为配合碳核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