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公室是我委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3.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5.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信息发布
6.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7.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政务、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政府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8.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图文并茂。
9.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四、信息安全
12.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13.责任科室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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