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3〕16号)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管职责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机构、人员、资金、运维”四个保障准入机制和“提醒、通报、约谈、关停”四步退出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履行规划建设、内容审核、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特别要加强信息审核、技术监测和特色创新。政务新媒体应明确专人负责,内容运营原则上由主办单位负责,确需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应要求其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新媒体运维资质能力,督促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策理解把握能力,提升运维质效;同时双方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加强日常监督。
二、建立健全建管工作制度
(二)建立值班检查机制。主办单位要建立完善不间断值班读网检查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全国两会、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期间,需实行单位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并安排人员轮流值班读网。如收到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通知等,要及时做好记录,抓好工作落实。值班读网期间要负责对政务新媒体各个频道、栏目及专题进行监控,及时更新信息、纠正错情,保证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主管单位要定期与宣传、网信、公安、政务服务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研判、应急处置、服务整合等工作,合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冒用政府或部门名义开办、内容和功能误导公众的非法新媒体账号,要尽快联合处置。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与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政府权威信息影响力,助力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
(五)建立信息更新长效机制。主办单位要强化信息更新的时效性,高县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应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积极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各类政务新媒体原则上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高县政务新媒体主账号要带头探索对信息进行梳理、提炼,推动“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发布”,以数字化、微访谈、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形式展现。同一信息在不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应保持一致。
三、强化信息内容保障
(三)优化政务服务。具备依托互联网提供政务服务能力的主办单位都应以实用、实际、实效为原则,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立足实现群众“掌上办”“最多跑一次”的需求,加快将信息查询、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在线服务整合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并设置统一的办事入口,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与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严格信息发布审核
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七、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管主办单位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必要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专岗专责,抓好工作落实。因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在人员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单位报备。
(三)加强监督检查。主管单位每月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通报存在问题,加大突出问题处置力度,对3次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主管单位责令其关停。主办单位应持续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施行准入承诺制,凡开设、变更、注销账号,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单位备案,未向主管单位备案私自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注销。
(四)加强绩效考评。主管单位每年度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表扬;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