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管理,推动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自然资源工作实际。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符合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规定。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零。
三、“三审三校”流程
(一)信息呈签程序
撰写人起草信息,股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电子版发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三审三校”程序
“三审”:股室负责人一审,分管领导二审,保密和宣传负责人三审。
“三校”:股室负责人一校,分管领导二校,宣传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三校。
“三审”“三校”后报送保密和宣传分管领导审校定版。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的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股室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政务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规范。严格信息呈签程序,加强政务新媒体及其采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流程。办公室收到股室信息员报送的政务信息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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