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对标先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结合启东实际,现提出“万事好通·益启企”启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如下。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2.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不用另外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创业园、产业园、孵化平台等托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场所的,可实行“集群注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政策解读:
“一照多址”是指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本市登记机关管辖的,分支机构可以免予登记,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照面住所一栏中注明“一照多址”,即一本营业执照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地址,无需重复办理税务、企业年报等手续。
“一址多照”是指用同一地址作为二个及以上企业的住所登记注册,形成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使用园区、企业孵化器、商务秘书公司等集中办公场所作为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的,托管机构与登记机关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并向登记机关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资料,实现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形成市场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注册模式,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照面住所一栏中注明“集群注册”即可。
“一照多址”实施后,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本市登记机关管辖的,分支机构可免予登记,只要在原营业执照上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照面注明“一照多址”即可,该市场主体即可在备案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
“一址多照”实施后,打破经营场所限制,由托管机构为集群市场提供场所作为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无经营场所也能顺利开办公司;集约场地资源利用,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现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打破了“一址一照”的限制;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托管机构代为批量集中办理注册登记、代收法律文书等,实现了办照“零门槛”。
“一址多照”办理途径:①托管机构遵循市场主体属地登记原则,向登记机关申报集群登记场所地址信息,并与登记机关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②托管机构将用于集群登记注册的场所地址,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③集群市场主体与托管机构签订协议,托管机构为集群市场主体提办理注册登记,并提供代理记账报税,代收法律文书、代寄代收快递等托管服务。
3.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逐步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通过地区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进行地址核验,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实现电子签名,全流程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实现了“自主承诺”代替“场所证明”,通过完善标准地址信息库与不动产权信息库,企业新设或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直接选择或精准填写地址,系统自动比对标准地址及不动产权信息库,进行自动核验,若核验成功则自动生成承诺书,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名即可,免于提交权属证明等场所证明材料。
改革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减材料”,通过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免提交权属证明等场所证明材料,实现“全程材料免提交”。
办理途径:
线下:启东市行政审批局4楼政务服务大厅。
4.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将企业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省市场监管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信息与后置审批部门及时共享,有效解决企业多头办、资料重复交、耗时长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数据按照上级部门安排依次依法依规开放,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实现登记机关与审批部门信息实时传递和交换实现“联合办”,整合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为“一次办”,实现“准入即准营”、避免申请人多头跑。
改革后,通过“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办理模式,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及后置审批事项只需“一次申请、一个窗口、一表填报”,无需单独赴登记机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重复递交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大大节约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
5.营业执照“自助办”“掌上办”。升级“办照一体机”,将自主办照逐步向多主体类型、多业务种类延伸;将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实现“掌上办照”,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
进一步升级“办照一体机”,梳理出高频事项载入自主办照系统,将自主办照系统往更多的市场主体登记类型和业务种类延伸。
通过“政银合作”,在我市更多的银行网点布局自助“办照一体机”,申请人在自助“办照一体机”上自主申报、自主刷入自然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进行身份核验,现场自主领取营业执照。
二、打造审批服务高效率
7.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梳理电子证照清单,发挥电子印章支撑作用,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推动我市自建系统电子证照全量归集,协助南通电子证照库建设,与我市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推进电子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
8.一体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的“通城通办”服务专栏,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横跨区域、纵跨层级“通城通办”。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打造“长三角+”通办模式,持续梳理办事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
“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是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的需求推出的政务服务系列新举措,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破属地管理的传统审批模式,以直接通办、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96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73项政务服务“省内通办”,288项政务服务“通城通办”。改革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通办专窗(政务大厅“跨省通办”专窗联系方式:0513-80923280),依托各部门进驻窗口力量和代办帮办服务队伍,提供通办事项的线下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转分发、证照代发等服务。线上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同步上线“通城通办”服务专栏,提供事项服务指南、通办渠道等。与更多友好城市建立点对点通办协作机制,拓展“跨省通办”范围。企业群众通过本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者网上办理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即可实现异地办理、就近可办。
群众需要查询启东市范围内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网站查询;启东市内的不动产需要异地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以由贷款银行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网站代为收件,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审核、推送电子证照,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9.提前介入环保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限。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与省级以上园区建立局地项目服务协同机制,在项目招引环节给予技术分析。对企业新、改、扩建的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提前对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凡环评表项目即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施“点对点”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
在现有大宗散货进出口通关作业模式下,企业在将货物运输至海关监管堆场后,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通关、查验等手续,等待海关给出放行指令后,再从堆场将货物提离到工厂或装载到外贸轮船。
11.建立进口民生物资“绿色通道”。将保障民生供应的进口食品、农产品等货物纳入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上述货物需实施海关检查的,现场安排优先机检、优先查验、优先检验,实现“零延时”验放。(牵头单位:启东海关)
现有通关模式下,海关在查验指令下达后,根据企业申请查验的先后顺序对进口货物实施查验。
12.提高出证服务便利化水平。在窗口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一般原产地证出证业务,推行“预约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深化跨关区企业自愿申请。推动实现集团内保税料件及不作价设备的自由流转,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免部分环节担保,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启东海关)
在现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下,海关对保税货物存放管理较为严格,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设备流转、料件串换、外发加工等业务需要办理通关、备案、担保等海关手续。
在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模式下:保税货物可以在任一成员企业备案的场所内自主存放,自行做好相应记录即可;保税料件可以在成员企业之间自由流转使用,符合料件串换条件的,可以自行串换、处置;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无需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免于提供担保,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可不运回本企业;符合规定用途的不作价设备可以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成员企业之间调配使用。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对社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且无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等房屋建筑项目,实行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对于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的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特别程序办理。审批服务全流程分为联合审批、联合验收两个阶段,保留9个必办事项,4个可选事项,推行“一站式”在线办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和费用、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等审批服务优化举措。
政策解读:
办事群众过户二手居住用房时,签合同、缴税、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交纳登记费用等手续可在一个窗口3小时内办结;可以同时申请水、电、气等过户手续,水、电、气等部门实行联动办理,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办理结果。
我市经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的破产企业,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无需公告公示,无需提交被破产清算企业清算报告等材料,当场办结注销。
三、提高项目服务精准度
17.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大力推行重大项目全链代办服务模式。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涉审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进行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对涉及到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前开展辅导,生成个性化全流程项目“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项目办、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针对重大产业项目涉及要素多、环节多、层级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论证深度不够,后期报审“走弯路”,影响开工建设的现象,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通过“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平台”前延项目审批服务供给链条。一是以各级涉审部门业务骨干为核心,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代办帮办人员为依托,组建一支覆盖全市、政策熟悉、业务精通、密切协作的前延审批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协同化服务机制、个性化指导机制、全链条帮办机制等一系列前延审批服务机制,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就开始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指导,在项目签约阶段,提供重点推进项目个性化的涉审事项及所需材料、要素要求,形成“批前”服务清单,排出项目报审流程图,畅通项目报审“最先一公里”,降低企业报批的制度性成本,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三是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四级联动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库,建设前延审批服务模块,建立线上快速响应咨询服务通道,形成预审服务全能智库,为项目提供快速、专业审批政策咨询,提升项目落地服务质效。
18.推进项目“拿地即开工”、土地“交地即发证”。优化办理流程,规划条件研究与产业发展协议制定、勘界等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实现无缝衔接、并联推进;提前介入并联审查,土地挂牌期内同步开展意向建设单位参与的项目策划生成、合规性审查和项目从立项至施工许可的全链模拟审批等工作,实现交地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9.推进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即发证”。精简申报材料,打通“一张图”全流程,将地块红线、出让合同、交费凭证等材料通过内部线上信息互通,土地首次登记实现“零材料”办理,缴费完税即发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0.优化道口开设审批服务。在政务大厅增设道口审批专窗,做到“一窗受理”,解决道口审批多头跑的问题,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一)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
工作目标:实现“启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与“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等数据推送。
主要措施:将消防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一窗受理、联合审图、集成服务”的数字审查模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一张电子图报审、审查和使用,提升审图时效性和便利度。
(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豁免审图。
工作目标:对于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无需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直接豁免审图手续进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设项目所在地所属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工作。豁免审图清单参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简易管理实施方案》。
(三)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
主要措施:建立重大项目审图服务专班,开通定制化双审快审服务渠道。主要是:①全程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高项目审图时效;②优化阶段性审查,结合项目需求开展桩基先行技术审查服务,助力缩短项目建设周期;③推出容缺受理、预审审查服务,助推项目审批进程。
23.探索实施重大项目桩基工程先行办理施工许可。对重大项目,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核心,在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审查意见)、桩基审图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即可先行核发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放线验线同时进行,缩短办理时限。待地上部分建筑物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再行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目标:探索在信用承诺制基础上,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序实施“桩基施工许可先行办理”改革举措,逐步建立健全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工程项目建设审管机制,进一步加快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的速度。
主要举措: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具备先行施工条件的,待土地挂牌后,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办理桩基项目的施工许可(纸质版),以保障桩基建设和其他部分图纸设计同时进行。待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地上部分建筑物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再行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桩基项目施工许可时,应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以及桩基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意见,可不再提供规划许可证和桩基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依法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具备桩基施工条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时做出依据桩基设计文件设计上部建筑,且不改变桩基设计等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承诺。
24.优化质监安监服务。优化完善质监安监服务流程,在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及时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现场服务,提升质监安监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举措:根据市住建局的要求,项目在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开始施工后,质监、安监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开展安全监督告知和首次安全现场服务,结合每个工程的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项目提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积极指导企业开展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即将原来高压报装的“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等环节压减为“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将原来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等环节由客户提出申请后服务改变为供电公司主动提醒、指导服务。将原来低压报装的“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等环节压减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将原来由客户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完外线工程、供电公司组织现场验收的,改变为外线工程由供电公司免费实施、待客户内外部工程施工结束即可接电。
(二)打通市工改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系统,实行客户办电“一键审批”,即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由政府部门自动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到供电系统,供电公司可提前与客户对接,了解用电需求,主动开展相应服务。对电力接入涉及的规划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等各类审批事项全面实现线上“并联审批”,审批结果线上反馈供电企业。取代原来需等待客户到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后再服务的情况,供电公司变按需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及时服务为超前服务。
26.优化水气报装服务。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广用水用气报装联合踏勘、并联审批、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本条是关于优化水气报装服务方面的规定。要求实现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互联互通。
系统对接主要是对全市供水、供气单位的要求,目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启东市供电分公司已完成用电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对接,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已全部使用工改系统进行报装,方便用水用气单位申报,也促进用水用气企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清理供水供气行业收费,将建筑区划红线外接水接气产生的费用纳入提供水气企业的成本,作为水气调价的依据,不再需要用水用气企业承担红线外接水接气产生的费用。
四、优化惠企便民更贴心
28.深入推进智能自助终端服务。集成社保、医保、不动产等高频民生类服务,开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办事指南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逐步将镇高频办理事项纳入终端,实现基层高频事项自助申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医保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9.畅通掌上网上开票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试点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发票功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辅导全市所有新办纳税人会开具、能开具,可开具电子专票比例8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主要功能有:
1.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邮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自然人邮寄代开劳务发票
4.自然人邮寄代开房租发票
其中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通过APP或者电子税务局申请邮寄代开。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0年12月21日起新办的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者网上电子税务局等便捷办税渠道,申请增加、维护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认定,通过领用、变更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比例大于80%。
(1)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C级或者M级,且非小型商贸企业;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已经实名认证;
(3)没有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4)没有欠税信息,且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5)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的发票供票资格,且非停供状态;
(6)非高风险纳税人和黑名单企业。
30.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新增对部分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满足规定条件后企业可申请及时挽回信用损失,通过“银税互动”助力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纳税信用贷款。(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31号文)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申请渠道分两种:
(一)线上渠道:纳税人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部门会通过电子税务局答复具体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和需携带的资料。
(二)线下渠道:纳税人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纳服部门提出修复申请。
31.压缩退税办理时长。除低分类等级企业外,推行出口退税“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退”。符合退税条件的,全市正常平均出口退税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2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压缩至6个工作日;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正常户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纳税人可以先行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涉税软件栏下载“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完成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在每个纳税申报期内,通过申报软件进行免退税、免抵退税申报。除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需要审核纸质资料外,对其余出口退税企业推行“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次办理退库手续”。对符合规定的退税申报,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至税务开票退税止,全市平均不超过4个工作日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其中一类出口企业平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在完成汇算申报后,在申报完成界面点击申请退税,绑定本人银行卡后提交申请,对于正常户,税务机关平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做出予以退税或不予退税的决定。
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对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办学许可证”,对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需提供的“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小规模纳税人未享受房产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政策明确的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需要退税的,税务部门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直接退税,无需纳税人填单申请,保证减税“红利”真正送到纳税人手中。对到期暂未出台文件明确延续享受政策的,如在后期出台延续政策或口径放宽后纳税人享受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需要退税的,税务部门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直接退税,无需纳税人填单申请,保证减税“红利”真正送到纳税人手中。
以上政策及办理流程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拨打12366。
2.“小微贷”
(1)产品简介:启东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
(2)支持对象。在本市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申请。“小微贷”实行“两无四有”的政策要求,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3)贷款额度。市财政局根据市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不良贷款情况等,每年确定“小微贷”年度投放额度上限。“小微贷”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4)贷款期限。“小微贷”为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5)贷款利率。“小微贷”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利率标准根据省财政厅公布数据适时调整。
(6)担保方式。“小微贷”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本金80%的担保,并实行“见贷即保”。融资担保机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免除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风险共担机制。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省市(县)风险补偿基金、再担保机构分别按1:2:3:4的比例承担风险。
(9)合作银行:启东农商银行、招商银行。
3.“苏科贷”
(1)产品简介:启东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内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2)支持对象。备选企业库内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贷款额度。对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4亿元(含)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对于单户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内的,合作银行以信用方式为主给予企业贷款支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合作银行可要求企业提供适当的抵押、担保。
(4)贷款期限。“苏科贷”为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5)贷款利率。对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4亿元(含)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不超过LPR+50基点、LPR+80基点、LPR+100基点。
(6)风险共担机制。对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2000~5000万元(含)的企业,省风险补偿基金40%,市风险补偿基金40%,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企业库内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4亿元(含)的企业,省风险补偿基金15%,本市风险补偿基金15%,合作银行承担7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7)贷款流程:企业库内有融贷需求的企业须通过“晋惠基金专版”申请贷款,同一家企业每次只能申请一笔“苏科贷”,禁止同时申请多笔和跨产品申请。
(8)合作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
4.“启信贷”
(3)贷款额度。市财政局根据市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不良贷款情况等,每年确定“启信贷”年度投放额度上限。“启信贷”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贷款期限。“启信贷”为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5)贷款利率。“启信贷”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6)风险共担机制。市风险补偿基金、银行、融资担保(保险)机构公司按65%:20%:15%的比例承担风险。
(8)合作银行:启东农商银行。
34.助力企业股权融资。部门联合投资机构开展股权融资服务活动,5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建议。每年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4场,点对点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对接更多机构资源,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各区镇,通过组织企业参加“江海创投行”路演活动、带领投融资机构走访企业等途径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更快对接资本市场。
36.深化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全面推行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办理率达100%。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建设无人值守开标、智能辅助评标、全程电子见证的“不见面”交易体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率超95%。(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域治理指挥中心)
利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南通百通”APP实现互联互通,交易主体可通过“南通百通”端口登陆、下载、访问“掌易捷”掌上交易系统,便捷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进一步拓展“不见面交易”应用,实现CA锁申领办理、招标项目注册、发包方案登记、主体信息维护、开标会议组织、中标结果信息获取、交易服务评价等环节均通过在线不见面方式实现。进一步提升开评标智能化水平和见证服务能力,推行预设节点自动执行开标指令,减少人为差错,避免人工干预。通过音视频和结构化数据方式全过程记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关键信息,做到交易档案全留痕、可追溯、可查询。
37.创新公共资源服务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深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提供投标担保服务金额超10亿元。推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7个工作日内回应,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中标人领取工程建设中标通知书时,原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按照30%、70%比例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内率先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依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投标企业可以在线自行选择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拓展保电子函服务机构范围,深化保函应用场景,逐步实现履约保证金和中标贷等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
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实施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与做法。企业遇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60日内办结。
40.推出服务企业用工奖补政策。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每年给予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重点帮扶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初次来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招聘补贴500元/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在启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给予推荐就业奖励1000元/人。畅通奖补渠道,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劳务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
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每年给予劳务基地所在人社部门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主要用于劳务基地开展人力资源就业状况和需求调查、企业用工信息宣传、举办劳务协作招聘活动、提供护送务工人员来启服务等劳务协作工作的经费补贴。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就业处市场管理科(惠阳南路55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01窗口)。
(二)企业招聘奖励
重点企业(用工300人以上)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初次来启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输送劳动力,并提高其就业稳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在启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41.强化企业人才“一老一小”健康保障。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为适龄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入托或入住护理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一)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
解读:
将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为其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同时将65周岁以上老人同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一同作为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纳入重点签约对象。
办理流程:
(二)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对在启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适龄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在启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适龄儿童,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为适龄儿童开展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三)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安排入托或入住护理院。
解读:对在启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婴幼儿(0-3周岁)和老人(60周岁以上),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进入托育机构和护理院。
医疗卫生机构
地址
联系人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南路229号
83411376
花伟勋
13862998698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2号
83119395
朱锦花
13912254141
联系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83301833
42.优化人才引进来。加大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协助办理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证,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
1.申请来华工作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拥有外国国籍的,获得学士以上的学位且在国外有2年工作经历的人才(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2.申请来华工作中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均需核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审查通过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核验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3.申请来华工作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43.强化人力资源保障。鼓励各类人才来启就业创业,打造5个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放开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实施“百校千企万岗”青年人才招引工程,为企业提供“零成本”的赴外招聘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赴市外20所高(职)院校举办招聘活动,每年提供各类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2万个。(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鼓励各类人才来启就业创业,打造5个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
开展跨区域劳务对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内在全国建立5家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组织企业跨省市组团招聘,为我市企业用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实施“百校千企万岗”青年人才招引工程,为企业提供“零成本”的赴外招聘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赴市外20所高(职)院校举办招聘活动,每年提供各类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2万个。
启东市企业单位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招才活动,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场地,进行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参会单位的交通、食宿,按照一个单位参会一人的标准由市人社局从人才专项资金统一列支。
44.加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享受“同城待遇”。本市50强工业企业、10强服务业企业、纳税50强企业,以及近两年江苏省、南通市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上述企业(项目)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企业(项目)聘用的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创业或全职创新人才、具有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规模以上企业或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才和其他类企业基础人才(含产业工人)其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幼儿园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牵头单位:市人才办、教育体育局)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
【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在启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与学生本人的户口簿。
【具体办法】: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
(2)教育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放《来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理由、提醒补充材料。
(3)学生凭《来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通知书》,与本地学生同等办理入学手续。
(4)转学学生凭《来启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通知书》,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高中教育阶段
(1)在启东市具有初三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启东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与本地学生同等条件办理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
(2)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办理转学手续(普通高中转学生限江苏省户籍)。
【联系部门】启东市教育体育基础教育科
(二)本市50强工业企业、10强服务业企业、纳税50强企业,以及近两年江苏省、南通市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上述企业(项目)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企业(项目)聘用的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创业或全职创新人才、具有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规模以上企业或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才和其他类企业基础人才(含产业工人)其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幼儿园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适用对象】
第一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国内外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省“双创博士”“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东疆英才计划”及相当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创业或全职创新人才。
(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本市50强工业企业、10强服务业企业、纳税50强企业,以及近两年江苏省、南通市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上述企业(项目)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企业(项目)聘用的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第二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创业或全职创新人才;具有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规模以上企业或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才。
第三类:其他类企业基础人才(含产业工人)。
【保障办法】
上述三类人才,其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幼儿园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具体学校名单见《关于印发<启东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第一类人才的子女,可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市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统筹安排就读。
2.第二类人才的子女,可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市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统筹安排就读。
3.第三类人才的子女,可在市区定点学校或所在区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由市教育体育局或所在区镇统筹安排。
上述三类人才,其子女在本市初中就读但非本市户籍的,经市招办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报考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资格;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申请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考核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
45.实施高层次人才“一卡通”服务。对获得“东疆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需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前往我市公办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优先预约服务,包括专家预约挂号、药师配药咨询等服务;游览我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可享受免门票服务。(牵头单位:市人才办、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文广和旅游局)
与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合作,定制“东疆人才卡”,向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卡”具备金融功能,人才在部分指定商户娱乐、购物消费可享有折扣优惠,并可作为人才身份认定。对获得“东疆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需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前往我市公办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优先预约服务,包括专家预约挂号、药师配药咨询等服务;游览我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可享受免门票服务。
46.落实人口安居工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投资、实现多途径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110套(间),2022年不少于250套(间),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工提供良好用工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110套(间),2022年建设不少于250套(间)。主要举措:为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过渡性住房问题,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2022年将健全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落实土地、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支持政策,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建设,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工提供良好用工居住环境。
47.搭建惠企政策平台。整合现有线上线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南通百通”APP启东频道,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资源汇聚、政策宣传解读和政策兑现服务功能,实行线上线下联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需要现场审核的惠企政策,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域治理指挥中心、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南通百通”启东频道将接入“万事好通”启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66条中能在移动端办理的事项,为全市企业打造“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一是建设“南通百通”启东频道惠企服务专区,改变原来企业只能现场办、电脑办、服务分散等缺点,集成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涉企服务,将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手机端延伸。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等服务接入“南通百通”启东频道,竭诚为市民、企业服务。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将原本需要跑几个不同窗口,填写各种表格的政务服务事项,例如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审批等,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有机整合,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并在“南通百通”启东频道开通移动端统一窗口,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理。三是搭建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将分散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惠企政策和政策解读进行统一归集、集中展示、智能匹配和精准推送,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兑现惠企政策办理,推进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主动转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南通百通”启东频道架起政府和企业的政策“桥梁”。
全面提升12345热线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归并热线服务模式向“7*24”转变。
一是实现服务能力提升:
服务评价满意率95%以上,即公众对服务代表的工作评价。
二是实现服务质效提级:
综合满意度90%以上,即12345平台依据成员单位处办意见就反映事项对公众进行回访,并记录满意评价信息。(成员单位对12345交办工单要回访诉求人后进行办结,对有些近期无法解决或存在一定困难的工单,要告知下步工作打算,取得诉求人谅解,确保热线工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提高满意率)
三是实现服务供给协同:
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即按照统一标准服务表单和数据字典,全量规范和汇聚市县12345服务数据,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赋能。
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即为政务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提升公众便利度。
五、推动市场监管有温度
50.开展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实施“旗舰领航”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从质量管理、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企业制订发展目标,锻造企业发展内涵,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育,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向中小微企业拓展,新增企业质量官200人以上;在产业集聚区建立1个质量合作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实施“旗舰领航”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从质量管理、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企业制订发展目标,锻造企业发展内涵,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解读:以上市、拟上市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国家及省“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质量体检,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指导专利前瞻布局、参与制订各类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
(二)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育,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向中小微企业拓展,新增企业质量官200人以上。
(三)在产业集聚区建立1个质量合作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
解读:升级启东电动工具产业质量合作社,提供“六统一”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质增效。
5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全市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重点园区、企业涉知识产权问题,开展常态化研判保护,针对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产业、展会以及电商平台提高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频次。完善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商业秘密及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大对全市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重点园区、企业涉知识产权问题,开展常态化研判保护,针对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产业、展会以及电商平台提高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频次。
解读:针对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分析研判,从源头上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海关、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2次以上,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及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企业知识产权线上线下维权渠道。
(二)完善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商业秘密及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解读: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措施,强化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加大地理标志执法力度,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日常监管。
54.严查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违规行为。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查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水电气暖、交通物流、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不执行减免优惠政策、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坚持有举报必查,7个工作日内回应。(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重点对审批中介、金融机构、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集中整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从严。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企业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
(二)推行企业信用不见面“云修复”“掌上办”。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
解读:企业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限时办理年报、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等预警提示信息,及时规范整改,规避信用风险。企业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南通百通”APP“南通信用监管服务”模块,在线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修复。
56.创新“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查”、内部整合“一起查”、部门联动“一次查”的融合监管,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非必要不干扰”。推进远程管控、移动监管、预警提示,实现对企业检查“非必要不现场”。涉企检查频次下降40%,其中重点企业降幅5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频次。加大内部整合和外部联动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无感知监管”“远程监管”,实现“非必要不现场”,减少涉企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57.建立企业环境监管豁免清单。对重点优质企业建立“体检”制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及时纠正企业不规范问题,保障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建立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符合条件的企业、工地纳入豁免名单,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违法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实现环境执法精准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8.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服务。针对执法检查所列问题,监察执法人员主动提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出具整改建议,组建各行业领域安全人才专家库,通过执法回访,为有需求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安全风险辅以专业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1.在网上发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指导帮助企业针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优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结构,为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
59.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作出诚信承诺的重点优质企业,试行差异化监管,对诚信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主动指导和积极引导,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问题。(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积极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且具备三年内未发生亡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以上水平达标贯标情况良好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
严格执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色分级管控,对风险等级较低的蓝色等级企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六、健全法治服务规范化
60.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积极运用“产业链+法律服务”及企业合规治理等方式,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查摆纠正行政执法机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以及税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开展市场主体合规治理试点,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行政建议、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柔性执法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62.依法严格保护产权。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中,依法准确界定责任财产范围,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被侵占、被挪用的财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单位:启东法院)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依法保护产权对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本条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提出产权保护具体司法举措,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的安全
感。
63.推进全域诉服改革。对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一般当日予以处理反馈,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立案、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推广建设“支云e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牵头单位:启东法院)
64.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推动支云破产管理系统迭代升级,依托信息化思维和方法破解破产案件审理难题。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根据破产案件实际审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破产中的困难。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健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暂停、限制、升降级和除名等配套机制。(牵头单位:启东法院)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资本、技术和人才的进出,从而影响到地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办理破产的配套制度,更好发挥专业化审判、市场化推动以及府院联动机制功能,持续降低破产程序运行的成本,有效维护企业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本条以创新破产审理机制为切入点,从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目标,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5.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效果。简易案件3个月以内执结,复杂案件6个月以内执结,有财产拍卖案件12个月以内执结。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以内发放到位。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于3个工作日以内删除失信信息。(牵头单位:启东法院)
66.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公司纠纷案件。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启东法院)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全面保障股东参与管理权、资产收益权。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纠纷案件,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依法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在审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严格审查各股东的股权大小、是否是控股股东及公司无法清算与股东有无因果关系等,防止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小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加重小股东的责任,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审慎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随意判令将股东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通过典型案例引导中小投资者合法维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