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7日讯(见习记者姜丹宁)直播账号刚刚开通,没有流量没有资源,加入公会就成为很多新人网络主播的选择。然而,B站主播刘先生在加入了一家公会之后,却发现加入容易解约难,并且还面临180天停播的解约条件,这让刘先生的网络主播之路还没开始就面临一个大挑战。据介绍,与刘先生签约的公会是青岛星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在不仅公司拒绝沟通,B站客服也表示需要主播自行处理。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提醒网络主播,维权时需要确认清楚主播与公会之间的用人关系,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主播入会前最好事先与公会签订正规用人合同。
与公会签约后次日因意见不合被拉黑
“在B站申请加入直播公会的页面上,没有关于主播加入公会利害关系的详细文字说明,我点击按钮后就跳转加入星初传媒了。”此时刘先生才发现,在没有事先约定过签约时长的情况下,自己已经与星初传媒达成了2024年2月29日到期的合约。
主动解约需等待180天停播期
“新人主播经营一个帐号本就不容易,遇到这种情况帐号就相当于废了。”刘先生告诉信网,由于开播需要实名认证,即便注销当前帐号再注册新的直播间,仍然无法脱离公会。不仅如此,完成解约前自己开播的全部收益均会优先结算给公会,再由公会按照约定的比例结算发放。
B站答复仍需主播自行协商
“我平时对互联网挺谨慎的,要是当初B站提供了详细说明,我根本就不会选择加入公会。”刘先生认为自己被坑了,B站作为平台也有一定责任,希望能通过B站解决争端。
主播与公会用人关系存争议
主播与公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在没有明确签订用工合同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往往存在争议。“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较强的管理约束性质,比如公会规定主播何时开播下播,定时发放工资。而劳务关系更像是双方合作,个人之间也可以形成这种关系,管理较为松散。”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江永金律师认为,主播与公会之间的用人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播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一旦发生冲突,主播或公会又该如何维权?信网就此事咨询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双方属于雇佣劳动关系,可以找到劳动仲裁投诉,如果是带有合作性质的劳务关系,则需要通过法院渠道解决。但具体是什么关系需要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取证调查,最终进行专业的界定。”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网友,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主播入会时最好事先与公会签订正规用人合同,“手中保留好材料证据,对维权也会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