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泰安市岱岳区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岱岳区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两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客商得优惠、群众得实惠、环境得提升”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积极对标省、市一流地区先进经验,力行简政之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着力打造尊企重商、高效便捷、诚信开放、规范有序、完善优质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企业家安心投资、顺心办事、舒心创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地区,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行”,全力深化改革创新。
(二)坚持系统集成。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全力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全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全过程服务和监管效能,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
(三)坚持问题导向。将闭环解决市场主体问题和困难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核心内容,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调研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改革举措,加强跟踪督导指导,全面提升改革创新质效。
(四)坚持创新引领。紧盯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热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领域制定创新举措,力争在简化审批、公正监管、贴心服务上形成岱岳经验。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全天候为企服务质效。进一步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明确包保层级、职责边界、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细化服务,实现服务无缝隙、全覆盖,把“企业服务专员”打造成为市场主体服务“第一队伍”。依托市级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平台,加强对企业服务专员监督管理。全面建立企业问题收集、甄别、办理、反馈、上报管理机制,及时督促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专家+管家”作用。
(二)全面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准入退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等重点领域创新突破,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业制度、推行“验登合一”、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优化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争取突出成效。
(三)全面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围绕用地保障、金融服务、劳动就业、人才流通、科技创新等领域攻坚,重点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利用“岱岳hi就业”平台助力人才服务、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试点范围等方面,争创佳绩。
(四)全面提升全过程监管效能。围绕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现代“政务综合体”、推广“企业码”服务体系等方面,争取突出成效。
(五)全面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围绕市场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保障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隐性壁垒清理、开展拖欠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实现快速提升。政法机关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护航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提供最优环境。
(六)全面提升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围绕企业发展全过程遇到的疑难问题,全面提升诉求办理质效,重点在优化“接诉即办”机制、提升民生热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健全完善“统一受理、依责办理、限期办结、审核督办、科学考核”全流程闭环运行模式、加强对企业诉求解决情况的跟踪督导和定期评价等方面,实现更大对标提升。
(八)全面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协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等关键节点,实施重点监督,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深化纪企直通,设置营商环境举报区,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建立监督协同、沟通联系等机制,持续放大监督效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力度,完善正面、负面清单,依规依纪依法划出交往界限,规范和保护政商正当交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总协调、总调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阶段性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落实各镇(街道)园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示范带动。各指标部门要弘扬首创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较大突破。对照省、市发布的重点、试点改革任务,积极进行揭榜攻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激发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坚持对标提升,对标全国、全省、全市最前沿,找差距、补短板,力争各项指标持续提升,努力跻身全市前列。
(四)强化督导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考核模式。将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对市场主体堵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强化对创新亮点、舆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等内容的考核。将对标提升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各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工作实现新突破。
附件: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
附件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
1.优化政务服务配套措施
2.企业准入退出配套措施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措施
4.获得电力配套措施
5.登记财产配套措施
6.纳税配套措施
7.跨境贸易配套措施
8.优化金融服务配套措施
9.保护中小投资者配套措施
10.劳动力市场监管配套措施
11.政府采购配套措施
12.招标投标配套措施
1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配套措施
14.市场监管配套措施
15.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配套措施
16.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配套措施
17.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配套措施
18.法治保障配套措施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优化政务服务
(领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全面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发挥12345民生热线“连心桥”“解压阀”“晴雨表”作用,加强对诉求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热线承办部门单位)
1-5.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根据“标准规范、四级统一”要求,按照上级部署,按时编制完成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落实“十步”工作法,以事项为维度强化统筹调度,逐事项压茬推进各级系统改造、中台配置、办理结果回传等标准化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6.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按照省市统一规划和部署,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各项工作,打造“标准统一、业务统管、融合贯通、智慧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我的空间、我的搜索、我的评价、我的客服”等“我的”系列工作。依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加强“用户空间”智能化、便利化建设。优化升级“好差评”系统,强化评价收集、差评分析和结果应用。用好智能客服系统,优化网上办事指引功能,提升搜索引擎性能,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咨询导服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7.配合开展政务服务网站标准化提升。围绕企业群众“进一张网、办全区事”目标,按照省市统筹建设规划,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网站前端入口系统对接,提供用户空间、智能客服、搜索查询等公共组件支撑等功能上线应用。将政务服务网站作为“政务服务”版块嵌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8.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改革。落实省“一窗受理”规范指引,组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进一步梳理完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整合服务窗口,完善“一窗受理”系统,强化人员培训管理,适应政务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方向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探索“一窗通办”改革。12月底前,结合省业务中台建设,基本建立“集中统一收件、数据实时归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9.推进线上线下“网厅融合”。落实省“网上办事区”规范指引,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网上办事体验区”,鼓励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分中心、镇街和村居便民服务站点建设“网上办事体验区”。线下事项帮助群众网上办,逐步引导群众信息化习惯养成。围绕“精准预约、排队提醒”等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组织完善预约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地图功能。(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10.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现代“政务综合体”的发展要求,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转型指导意见,10月底前,引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功能布局、数据赋能、智慧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规范提升。制定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开展大厅管理及窗口服务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11.推进政务服务“跨域办”“集成办”“智能办”。落实省通办事项流程规则和“跨域办”工作规范,优化异地联络沟通机制,调整完善通办事项,6月底前,推动更多事项更好实现跨域通办。全面落实国定、省定“一件事”改革规定动作,拓展推进征兵、医疗机构等“一件事”改革自选动作,12月底前,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12月底前,创新打造5个主动提醒、静默认证、免申即享、智能审批等“无感智办”服务场景,推出一批云勘验、云评审、云辅导等“云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12.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全面做优“小美帮办”服务。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中心工作,围绕从企业开办到退出、从项目引进到投产运营的全周期,提供全方位“管家式”服务,打造主动对接、精准定制、全程跟踪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13.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5月底前,全面建成区级“无证明大厅”。深化“居民码”“企业码”应用,全面关联企业群众各类电子证照证明。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文化旅游、智慧社区、行政执法等领域打造更多的“一码亮证”场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1-14.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理。持续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水平,持续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运行,持续开展政银、政邮、政商合作等政务服务进网点活动。开展标杆型便民服务机构创建,10月底前,打造一批功能齐全、形象优良、群众满意的标杆型基层政务服务机构。12月底前,全面实施分类达标建设。推动“就近办”效能提升,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通过机构、人员、窗口向基层延伸下沉的形式,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分局,为镇(街道)、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提供全链条、全流程的审批服务,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不出镇(街道)、园区。(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企业准入退出
2-1.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6月底前,组织开展新一期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健全完善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2.推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防范虚假住所登记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2-3.深化企业“一照多址”改革。9月底前,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将“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由县域拓展至市域,实现一般企业在同一市域内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照多址”模式进行登记注册,提升企业登记注册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4.推进涉企证照“一照关联”“一码通行”。推行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二码合一”改革,实现样式和内容的统一。11月底前,逐步将更多涉企电子许可证件信息集成共享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和“企业码”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应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
2-5.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6月底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落实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配套政策,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在“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歇业”缓冲。10月底前,实现歇业信息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强化多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歇业制度实施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岱岳区分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
2-6.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深化市场主体分类注销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降低退出成本,持续释放字号、商号等资源。11底前,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2-9.贯彻落实深入落实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结合《泰安市行政许可清单》调整等情况,动态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四扇门”分类管理;加强登记注册环节“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10.持续优化1545服务模式。全面优化提升企业开办专区、人员队伍、集成服务、审管联动、创新能力、服务质效,持续做优全流程只经1个环节,自选5种方式,兑现4“零”成本,尊享5项服务的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12月底前,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半日办结。(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积金中心岱岳区分中心)
2-11.深化提升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改革。在原省级试点基础上,进一步适应新业态食品发展需求,以自动售货食品经营领域为重点,探索制定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标准,明确准营要求,优化许可流程,做好审管协同,促进新业态食品的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3-1.进一步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地块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等评估和文物等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并告知土地受让单位,实现“拿地即实施”。进一步加强“用地清单制”与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等改革集成,探索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占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国家安全等纳入评估普查范围。9月底前,将“用地清单制”实施范围拓展到社会投资以外的其他项目。推行工业项目“用地一件事”改革。(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国家安全局、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等部门)
3-2.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集成办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整合办理流程,对办理依据、条件、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减重复要素,整合推出“一件事”服务,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集成式、套餐式办理。9月底前,实现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集成办理。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市政设施类审批、公交、照明、交通信号等公共设施占用迁移等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等部门)
3-3.深化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应用。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推行分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有关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强化审管衔接,6月底前,由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明确分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具体监管要求。(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区规划服务中心)
3-4.提升全流程数字审批便利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开发完善智慧流程定制、项目大数据地图、智能引导、智能客服、智慧表单、企业(项目)云盘、不见面审批、在线帮办等功能,创新“企业(项目)码”在工程审批领域应用,实现工改审批全流程数字化,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11月底前,持续强化与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服务过程、成果报告、服务评价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3-5.推行城建档案“一键归档”。10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在线接收平台建设并开始试运行,推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上传、组卷、审核、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系统等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城建档案“一键归档”。(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7.推行“零增地”工业项目审批模式。11月底前,制定“零增地”工业项目盘活利用方案,梳理闲置厂房土地资源,深化项目审批方式,精准匹配项目需求,推行并联审批、精简材料、告知承诺制等方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应急局)
3-9.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承诺制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持续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做好政策宣传和全过程政策帮扶、跟踪指导;督促各产业园区认真对照规划环评,结合园区实际,扎实做好园区跟踪监测工作,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
3-10.推行“验登合一”改革。10月底前,推动项目竣工验收同步申办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系统共享获取联合验收意见、申请材料、测绘成果,实现验收和登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同步发证。(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
3-11.提升联合竣工验收效能。针对验收常见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管控。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规范实施”原则,按需提供验收前技术服务。对非住宅类项目推动将建设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联合验收合并实施。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前提下,对已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开展联合验收。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流程,创新联合验收服务方式,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即使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3-12.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改革。严格落实省级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导意见,全力争取省级试点项目并委托建筑师团队完成规划、策划、设计、招标、运维等全生命周期服务,逐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15.持续做优重点项目服务,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室。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点面结合,建立重要项目服务清单库和事项清单,创新服务载体,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联合会商、协同服务。深化重大投资项目“绿卡”制度运行,拓展保障范围,实施台账式管理,定制智慧流程,加强服务督导,推进手续尽快办理,全方位做好项目服务。落实《泰安市化工项目和“两高”项目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准入条件和审查流程,实行企业和区级“指标双承诺”,确保好项目、大项目落地岱岳区。6月底前,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置重点推进室,负责全区重点项目任务清单的日常调度分析、跟踪督导。重点项目签约后,积极介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早落地。(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等部门)
3-16.深化“项目管家”帮代办制度,打造“项目会客厅”。以“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为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专业“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生命周期”服务。6月底前,深化“项目管家”帮代办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建设服务专区,各镇(街道)、园区建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班,明确审批服务专员,共同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服务工作。深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为每个项目设立任务、进度、问题“三张清单”,对项目进展进行定期更新,对发现问题进行专班协调,对服务成效开展双向评价。6月底前,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会议室打造为项目“快快”会客厅,进行超前辅导,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辅导、预排工期、确定代办人员、拟定项目任务清单、报建手续培训等方面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等部门)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获得电力
(领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4-1.深化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整合供电业务流程,推动供电服务资源信息共享,深化水电气热信联合办理。提升办电接电效率,实施“网上办、主动办建联合办、一链办”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2.提高电力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健全获得电力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电网可开放容量等信息,企业就近就便接入电网。(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
4-3.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上办理。深化电力业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共享,通过电力业务系统将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占掘路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4.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完善政企协同的“市场引导+刚性执行”需求响应模式,认真执行电力需求响应、负荷管理方案。加大节能节电宣传力度,深化能效提升服务,定期为重点企业推送电能分析报告、能效诊断报告,指导用户提高用能效率。(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
4-5.推广政企网格融合服务。推动供电服务融入政府网格化服务范围,推广“社网共建”“村网共建”,构建融合高效的政电服务网络,试点建立政企网格融合服务体系,延伸建设电力彩虹驿站、自助厅,优化服务网点布局。(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
4-6.快速响应居住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制定服务居住区充电设施接入配套政策,综合考虑居住区车位现状、消防人防要求、安全经济性等因素制定不同场景下充电桩接入条件、配置原则,试点建立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公开机制,对不具备充电设施接电条件的停车区域,及时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登记财产
(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
5-2.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拓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功能的统一部署,7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检索、查询服务,办事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查询“不见面、可视化、全天候、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
5-3.强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11月底前,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在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综合验收、销售、交易、登记、税收、水电气热等前后贯通、横向关联的管理和应用机制。(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岱岳供电中心)
5-4.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动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购买二手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共有性质变更登记、不动产更名更址变更登记等高频登记事项迁移整合,优化业务流程,深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提供在线申报服务。12月底前,在出台山东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完善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支撑企业高频登记事项“全程网办”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5-5.深化“税费统缴、后台自动清分”改革。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度,理清税费统缴工作环节和流程,7月底前,在自然资源、税务、财政、人民银行等省级平台对接完成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平台对接。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实施税费、登记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5-6.健全“多测合一”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与涉改部门等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成果数据共享。推行使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与“多测合一”改革事项衔接。12月底前,配合上级建立省市县三级“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库,提升成果数据管理使用效能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8.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开发移动登记办公设备,联合税务、审批局等部门,这对特需群团、重点项目等,开展“一站式”联合上门服务。现场完成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缴税、收费发证(或免费快递送证)等不动产登记全链条业务,让办事企业或群众“零跑腿”。(牵头单位:市不动产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纳税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2.提高纳税便利度。优化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简化涉税流程,综合运用数据集成,提高办税效率。6月底前,推广上线征纳互动平台,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为纳税缴费主体提供智能、便捷、灵活的办税缴费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3.优化社保缴费支付方式。按照省市统一部署,6月底前配合省市探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计、数字化人民币等缴费支付方式,配合做好各类系统软件优化升级,提高社保征缴服务水平。11月底前,拓展新型支付方式缴费应用范围,做好各项系统软件上线,做好各类功能测试运行等。(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6-4.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6.加大物流运输领域降费力度。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按照省级部门确定期限执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7.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6月底前,对涉企税费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一户式归集力度,通过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推送政策,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通过对12366热线数据进行“穿透式”分析及运用,为纳税人提供“未问先服”“想即所有”的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9.完善税企直联问需机制。6月底前,研究建立税企直联机制,全区选取40户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小、微”型企业作为直联企业,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或开展上门问需问计活动,精准获取需求,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快速反馈,不断完善纳税人诉求解决机制。(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6-10.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化管理。规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快速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岱岳区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跨境贸易
(领域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7-1.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加强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和企业辅导,组织出口企业参加各级RCEP专题培训活动,加大对日本、韩国等重点RCEP国家协定实施推广,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政策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贸促会)
7-2.积极支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更好服务外贸企业发展。11月底前,鼓励辖区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对我区有实绩的外贸企业宣传发动进行参保,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7-3.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12月底前,指导企业精准“走出去”拓市场、抓订单、稳份额,推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国际市场布局,结合我区实际和重点市场情况,积极组织全区企业参加《泰安市2023年境外重点市场开拓计划》境外展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7-4.优化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调入我省的低风险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10月底前,调运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在“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调运检疫,取得调出地《植物检疫证书》即可调入,不再要求出具《农业植物检疫要求书》,加快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跨区域流通,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5.提升多式联运改革质效。指导长鑫物流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强与铁路和港口部门沟通协作,建设串联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方式的信息对接共享机制,提升多式联运运输效率,实现公路、铁路、水路“一单制”运输。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7-6.优化船舶登记办理流程。11月底前,探索推行登记业务“极简政务”服务新模式,由区交通运输局事前事后监管,对船舶名称核准、船舶变更登记(公司地址信息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高频简易政务事项实施当场流转、当场办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优化金融服务
(领域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1.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建立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政府-银行-企业携手推进的网格化银企对接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下沉服务、优化服务,打造金融“一刻钟”服务圈,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足额、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12月底前,全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2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园区)
8-2.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强化“首贷户”拓展,探索差异化金融服务,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12月底前,引导银行机构扎实落实小微企业和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持续为市场主体减免或取消支付手续费。(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3.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将LPR嵌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实现LPR向企业端及时有效传导;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4.持续开展金融辅导助企纾困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等重点企业及遇到困难的涉农企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等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精准提供融资服务。完善产业链金融辅导员机制,探索与产业链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金融辅导模式。推动金融管家试点提质增效,塑强基层金融服务品牌。12月底前,为辅导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5.加强上市公司培育。充分发挥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泰安资本赋能中心”作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有上市意愿的优质民企纳入全市后备资源库;落实省、市、区三级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对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加快对接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6.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筛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及时推送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重点支持。12月底前,驻区银行绿色贷款余额突破60亿元。(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
8-7.培育壮大金融资源集聚特色优势。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助力益企惠民”金融服务,引导驻区银行结合全区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围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等开展特色化差异化金融服务,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8-8.推动农业农村融资服务数据要素共享应用。配合做好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充分利用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数据库金融场景应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金融对接和财政补贴申报服务,探索贷款与农业补贴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9.积极构建政银企协同服务推进体系。12月底前,组织做好我区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筛选、推送和要素保障等工作;协调各银行机构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投放,确保早日发挥效益,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10.开展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活动。9月底前,组织金融机构高管进企入园,走重点项目、访民营企业、解融资难题,加强政策通达、平台服务,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8-11.加强金融政策宣贯。6月底前,对已出台金融政策进行梳理,精准解读推送政策;加强跟踪政策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及时落实、企业灵活运用各项金融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12.拓展金融服务应用。12月底前,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新市民金融需求,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12月底前,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科技企业金融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
9-1.持续深化上市公司治理。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配合山东证监局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组织架构,强化规范经营,夯实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基础,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9-2.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运用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做大做强,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发挥上市公司区域产业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发展韧性。(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9-3.推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配合山东证监局推动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退市等途径平稳化解风险。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落实“应退尽退”,防范化解退市维稳风险,实现“退得下、退得稳”。(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9-4.持续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配合山东证监局推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提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9-8.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持续清理网络涉非信息,有效阻断网络涉非信息传播渠道,增强投资者识别和防范能力。加大惩处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证券违法行为力度,强化审判力量,依法审理涉金融证券犯罪案件,确保金融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网信中心)
9-9.持续为企业上市赋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投资机构专家的高水平专业能力,主动对接服务上市重点企业,结合企业需求,实行“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精准指导,配合宣传培训、积极建言献策等,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一批重点企业成功上市。(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劳动力市场监管
(领域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1.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搭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平台,提供就业帮扶“一件事”服务。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公益性岗位3920个,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支持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0-2.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执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定期公开发布制度,按季度分镇(街道)向企业了解急需紧缺用工情况,做好缺工企业招聘信息发布,积极解决用工问题。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等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招聘方式,集中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发挥就业部门职能作用,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等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招聘方式,集中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发挥就业部门职能作用,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0-3.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落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导则,加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惩戒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0-5.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深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6月前,完成部级和省级企业职工薪酬情况抽样调查;12月前,完成调查数据整理分析,加大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贯彻力度。(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6.实施“创业贷+专项贷”,金融扶持就业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对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联合中国银行落实“泰岗贷”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挥金融扶持就业创业倍增效益。(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政府采购
(领域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在政府采购意向中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确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2.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11月底前,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创新推出更多惠企融资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采购“惠企贷”融资业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3.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11月底前,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推广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免交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对虚假承诺等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4.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11月底前,配合全市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市域远程异地评审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严格专家履职管理,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5.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10月底前,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月底前,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6.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8月底前,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9月底前,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1-8.政府采购品目价格分权重标准细化。9月底前,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规定的价格分权重基础上,按采购项目简易属性情况,细化部分采购品目价格分权重标准,积极对接市直预算单位,配合实施,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1-9.政府采购项目在线演示系统建设。10月底前,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搭建在线演示系统,通过网络了解样品及样品功能展示,有效解决采购人线上不见面交易中的诉求,让评委更直观地了解投标产品,通过评审选择出价格最优、产品最好的供应商。(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招标投标
(领域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12-1.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形门槛和不合理限制。11月底前,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
12-2.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11月底前,在全区科学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逐步扩大应用范围,鼓励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2-4.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10月底前,全面推广保函(保险),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财政局)
12-5.强化招标投标智慧监管。9月底前,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功能,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预警,实现实时监控。(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2-6.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10月底前,积极对接市级部门,探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标准统一、流程相同、提升市场主体在交易流程、操作无差别等方面的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2-8.提高电子评标系统智能化水平。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智能辅助评标秒清系统”,10月底前,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格式智能检测,为评标专家评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提升电子交易平台智慧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2-9.强化招投标主体信用管理。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等主体信用评价,10月底前,实现对招投标主体信用管理评价全覆盖。建立招投标主体信用动态档案,真实记录归集招投标主体交易行为,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1.实施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行动。10月底前,根据省、市部署,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次培育,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市场主体转化运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
13-2.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11月底前,加强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风险预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3.深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增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便利化程度,对符合要求的资料数据,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12月底前,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50%以上,更高效满足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用标需求。(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4.完善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采取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多渠道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13-5.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7月底前,按照省市要求,完善专利侵权纠纷市区所三级联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速调快裁”,为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端提供便利化的仲裁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6.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高校院所和企业资源对接和成果推介活动,提供专利供需对接、项目路演、转化运用等一体化服务,促进运用效益提升,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8.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12月底前,加大对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支持力度,采取专题培训、入企走访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研发投入,积极申报专利。组织企业申请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用于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处置市、区联动机制,加大非正常专利申请处理力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9.开展重点产业、企业商标品牌指导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建设,在基础较好的市场监管所建立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指导服务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注册及规范使用,服务于辖区内市场主体,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10.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实施专利企业包保,每月月初对当月需缴纳年费的企业进行督促提醒,确保企业按时缴费;实施专利全程代办服务,为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咨询、专利指导、专利检索、专利培训、年费核算、年费代缴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1.深化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围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6月底前,编制形成“综合监管一件事”清单和实施规范,明确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
14-4.积极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制定出台岱岳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适时组织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5.切实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树立“市场竞争必须一视同仁”的理念,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12月底前,开展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6.提高监管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标签化管理模式,11月底前,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信用风险分类等条件,优化标签设置,强化标签运用,对不同类别标签关联的检查对象,通过系统智能校验,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8.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11月底前,在部分重点民生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规则、监管实施规范。(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领域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发展壮大等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力争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达到97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实施“百家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中小微企业集聚,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今年组织发动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4.着力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强化创新券补助政策宣传。12月底前,力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比例不低于90%,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创新券。(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5.深入开展高校院所与企业交流合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活动,参与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载体,搭建技术需求对接和科技成果推介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2月底前,举办不同类别的对接科技交流活动不少于5场。(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6.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利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及时收集、动态更新企业基本情况、发展数据、问题需求等信息,配合开展差异化政策精准匹配和困难需求跟踪帮扶,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15-7.开展技术攻关行动。围绕省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市“双十”工程,征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卡脖子问题,开展科技项目攻关,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今年组织发动一批企业参与省重点研发计划和市“双十”工程,实施一批区级“揭榜挂帅”项目。(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8.深入实施“百名专家岱岳行”活动。充分发挥北化-泰安岱岳协同创新中心和山东省产研院岱岳创新节点作用,邀请专家“走进来”,带领企业“走出去”,搭建技术合作桥梁,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2月底前,邀请来岱高层次专家人才不少于100人。(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9.深入落实《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科技强区战略,聚焦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新型工业化“4+X”产业体系布局创新需求,加快科技自立自强。2023年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20家以上;新增“瞪羚企业”2家以上,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家以上;全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数值增长20%以上,新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5人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16-1.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按照省市要求,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监管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更好促进高质量就业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为赋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青年见习计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过积极联系辖区内优质可靠的单位,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募集了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畅通岗位渠道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的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今年以来新增青年就业见习基地15家,新增见习人员121人,完成率52.6%。拟于6月初开展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6-2.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机制。加强人才政策宣传推介,推动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免申即享”。推进企业引才政策落实。落实岱岳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用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我区就业创业。从被动跟进到主动服务,开展“免申即享”等行动,主动联系企业引进人才,服务人才,告知企业补贴申领政策与流程,加快审核速度,保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以落实青年人才补贴政策为重点,充分利用“人才金政”服务平台,全程采用网上申报、数据后台比对的方式,充分调用就业、社保、学信网等信息系统数据,全方位提升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攻破主动认证、信息确认、资金发放等一个个“山头”,疏通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一个个“梗阻”,让企业“不跑腿”、人才“不费力”,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服务流程,主动服务便企惠企。(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6-3.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创新。12月底前,做强“才聚泰安链通未来”人才服务品牌,市县联动开展50场以上线下引才活动,吸引集聚更多青年人才来泰就业创业,力争2023年全区引进青年人才不少于3939人。大力开展校园招聘、区领导高校行专项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我区企事业单位吸纳青年人才。(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
16-5.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数字化建设。12月底前,依托省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整合汇集我区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和市场社会服务资源,强化我区高层次人次服务专员人才队伍建设,扩大高层次人才服务网络,提高服务专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推行“高层次人才码”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化、规范化、亲情化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16-6.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扶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12月底前,确保全区当年新增自主评价企业达到6家。(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6-7.提升“山东惠才卡”服务效能。推动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加强“山东惠才卡”区级配套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产业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发挥“山东惠才卡”服务前端引才作用,每年选取不超过2家重点企业为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山东惠才卡”,在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强与区内重点企业联系沟通,及时为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山东惠才卡”;坚持部门联动,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在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服务等方面提供最贴心的服务与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一对一”服务,切实解决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领域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1.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组织企业参加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实施“2023年境外重点市场开拓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2.加强贸易投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融资、通关等问题。持续用好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国际物流需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3.更大力度利用外资。根据市级利用外资扶持政策出台情况,适时制定出台我区利用外资配套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7-4.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基地、园区)申报省市级电商供应链基地、电商直播基地,加速提升电子商务规模水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5.大力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12月底前,发放760万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以政府“岱”你省钱系列促消费活动为重点,全年举办不低于5场专题活动,开展汽车、百货、餐饮专项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7-6.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11月底前,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逐案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
17-7.落实好进口贴息政策。落实各级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优化进口结构,推动进口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7-8.推动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企业提交的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审核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岱岳区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法治保障
(领域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18-2.加大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供给。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11月底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诉裁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办案流程再造,推动建立完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民商事多元解纷机制,构建非诉挺前、诉非衔接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组建企业合规律师服务团,积极争取深化企业合规服务试点。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泰安仲裁委员会岱岳分会、区人民法院)
18-3.切实规范政府涉企行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偏高的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
18-5.贯彻落实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适用好本行业、本领域内的行政裁量权基准,8月底前,指导区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对照上级制定公布的裁量权基准,科学制定贯彻落实裁量权基准工作方案。11月底前,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措施,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贯彻适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18-6.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8月底前,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专项监督。对区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培训情况、“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11月底前,从执法主体、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18-7.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政法系统“接诉即办”服务机制,及时响应企业司法服务需求。支持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针对涉企经济纠纷问题,推动完善立案、执行和破产等办事流程,依法合理压减商事案件办理周期。支持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司法局、区网信中心等部门)
18-8.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全力争取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企业,抓好现场检查、个别抽查、质量评估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8-10.创新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辅助事务工作。探索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行政执法措施、程序开展证明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18-11.规范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制定《规范和保障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围绕重大建设项目落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建立《规范和保障项目建设清单》,切实把好项目“法治关”,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链式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招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税务局、区信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18-12.打造“泰好调·岳舒心”涉企调解品牌。推动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资源共享、人员互助、程序衔接、信息互通,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推进“泰好调·岳舒心”涉企调解品牌建设,将关口前移到园区、工地、企业等现场,做好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劳动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和劳动纠纷的调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