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寒冬叠加疫情的双重夹击下,影视行业进入下行期。业界普遍认为,扩大“朋友圈”抱团取暖,寻求更多合作契机,或许能让影视公司与网络平台更快共渡难关。
相互借力拓宽渠道
在影视圈,背后有平台助力的影视公司不在少数。以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柠萌影业)为例,其自2014年创办以来,多年来快速发展与腾讯的支持密不可分。
4月8日,柠萌影业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IPO上市。从股权结构来看,此次IPO前,腾讯通过旗下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持有柠萌影业19.78%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作为渠道方,腾讯对剧集需求巨大,一直是柠萌影业的主要采购方。招股书表示,柠萌影业的客户主要包括领先的网络视频平台及各大电视台。在前五大客户里,腾讯是柠萌影业2020年的最大客户,于2021年及2019年分别为第三大客户及第五大客户。2019年—2021年,来自腾讯的收入分别占柠萌影业对应年总收入的约4.5%、32.7%及16.9%。
谈及与腾讯的亲密合作,柠萌影业创始人、董事长苏晓曾表示,腾讯有丰富的互联网产品经验,有强大的渠道,能够深刻理解年轻人的需求。腾讯庞大的用户量可以成为柠萌互联网产品的潜在用户,有助于影视公司了解用户需求及开拓更多用户。
耀客传媒副总裁孙昊
耀客传媒与多平台有着形式多样的战略合作关系。耀客传媒副总裁孙昊表示,影视公司若获得平台资本的注入,一方面能充实公司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能够在市场端得到更及时、准确的信息与反馈,这有利于公司做出最优的商业决策,包括题材、内容的选取等。“我们以往与网络平台的合作,更多聚焦于B端的商业模式。随着与平台合作越来越紧密,我们可以借助平台去接触C端,更多地与观众交流,了解观众想要看什么,在意的点在哪里,以及我们怎么更好地为观众服务。这也是与平台合作的优势。”
文化科技领域投资人、《中国式投资》
作者曹海涛
网络平台通过收购或投资影视公司的方式跑马圈地,同样“有利可图”。文化科技领域投资人、《中国式投资》作者曹海涛表示,销售是王道,内容是核心。“平台如果跟影视公司没有深层的商业关系,一旦遇到好的内容、好的IP,有时候很难抢到手,或者要付出高昂的价格。但如果双方有合作的话,交易的价格不仅合适,平台也更容易锁定IP,从而能够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制作剧集,获得稳定的内容供给,并高度参与剧集的全流程制作与质量把控。”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徐海龙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徐海龙表示,影视公司与平台的深度绑定,一方面可以让影视公司获得资金和播出渠道的双重保障,有动力开发更多创新的、优质的作品;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平台寻找影视项目的市场交易成本,“更具战略性的一点是,平台方通过投资影视制作公司产出优质产品而扩大知名度,有助于平台各产品元素的流通跨界路径多元化、平台流量变现方式多元化、营收渠道多元化。”
隐忧显现理性规划
派拉蒙判决
1948年,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宣称,派拉蒙等大型电影公司的垂直整合体系已成为托拉斯系统。美国最高法院宣判,这些大型电影公司必须将放映部门售出,包含华纳公司在内。此为著名的“派拉蒙判决”。
优势结合合作共赢
近年来,本就遇冷的影视行业在疫情影响下处境艰难,行业内抱团取暖的趋势愈发明显。
孙昊认为,无论身处何种环境,对于影视公司来说,影视作品生产毕竟还是文艺创作,需要遵循自身创作规律。“文艺创作并非纯市场导向,从业人员要有自己的艺术追求和责任担当。总结起来,就是既要尊重市场,了解数据背后观众的需求;同时作为文艺工作者又要不断创新。而创新不是局限在以往的经验框架下,也不是基于以往单一数据的基础之上,而是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从而对社会发展、对观众的精神需求有着适度超前的认知。同时,能够把这种认知转化到文化产品的创作上,引发大众情感共鸣,用认知去推动社会前行。”
徐海龙认为,新的市场环境下,影视公司与平台可以携手绘制更大的生产版图。例如,把影视剧生产与原创IP开发、系列剧开发、综艺节目开发、文旅项目结合起来。“在疫情和后疫情时期,影视公司不要局限于影视创作,其人员创意方向和工作内容、作品的选题范围、跨媒介传播、合作方、商业价值都会进一步扩大范围。”
曹海涛表示,整体来看,平台与影视公司合作共赢仍是目前最优选择。随着提质减量逐渐成为行业共识,双方均已意识到“尊重内容”“尊重客户”的重要性。“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独木难支,大家只有彼此相互支持,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但影视公司与平台也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优势结合。在这过程中,平台要做好规划,做出特色;影视公司也要坚守住自己的长项,让特长成为竞争力,扎实做好内容,不盲目追逐热点和潮流。只有这样,双方才能走得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