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华罗庚实验小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1包):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体育器材
1
175.96
清单范围内课桌椅等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15日前交货并完成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响应人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平台与工具制作使用费:150元。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报名单位账户电汇、网银转账;
3.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1)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2)账号:32050162643600002067-0375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4.其他要求:
2)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响应人账户转出。
3)响应人未按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
7.保证金打款问题注意事项
1)账号后四位前需输入-(可以使用减号),此为必输不可省略。
2)网银中收款人开户行行名为中国建设银行金坛市支行营业部(行号为105304200012),与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是同一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本项目需提供样品参与投标
2.样品要求:
3.样品清单及产品标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附表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5
CA认证证书办理: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司有两家,分别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各方交易主体任选其中一家进行办理。
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
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
1.1办理CA认证证书
1.2注册
1.3驱动下载
1.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人必须通过“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7电子开标
1.8注意事项
4)注:由于软件名称限定,采购公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响应人”、“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等同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