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局)属(管)医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文件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创新落实,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创新线上服务模式,为支撑疫情精准防控、避免聚集交叉感染、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和复工复产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行业深化“五个一”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一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
2.优化智慧医疗服务流程。各地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积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持续推动便民惠民10项服务30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内容。医联体、医共体等要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以信息通支撑服务通,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
二、推进“一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用信息壁垒
4.强化行业内“一码通用”。各地要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规范应用,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问题。鼓励各地以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为抓手,推进实名制就医,探索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加强居民卫生健康身份标识与使用管理。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拓展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在线信息查询、健康教育、血液管理等领域的使用,逐步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对老年人、儿童等群体,要合理保留线下人工服务,切实解决智能技术障碍。
三、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
7.推行“一站式”及时结算。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自助机具、线上服务、移动终端等多种途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解决支付堵点问题。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医保、商保、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加快有关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联通共享,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及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8.落实“互联网+”支付政策。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结合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长期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
四、推进“一网办”政务服务,化解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9.扩大政务共享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有序共享的要求,卫生健康行业在已经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全员人口信息、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信息等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由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核酸检测信息等新一批数据共享清单,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支撑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各地要完成“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加快推动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各级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申领等事项“一次提交、多证联办、一站送达”。
11.推进基层减负服务。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实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统一标准、整合共享”的原则,建立数据清单,加强源头治理,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各地要依托国家级和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人口死亡登记数据、法定传染病报告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数据、核酸检测数据、抗体检测数据等网络直报信息在国家级和省级平台之间跨层级共享。鼓励各地在各类考核中应用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取消纸质档案。鼓励以省为主开发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基层报表尽量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减少手工填报和纸质报表,并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一次”。
五、推进“一盘棋”抗疫服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
14.深化防疫咨询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咨询平台,围绕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就诊指导、心理疏导以及中医药防治等内容,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减少线下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鼓励各地构建统一、权威、公益、高效的科普平台向公众开放,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诊疗救治等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防护能力。各地要发挥远程医疗平台作用,借助信息技术下沉专家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加强面向海外华人华侨的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更好地为海外华人华侨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各级卫生健康、医保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健康行业深度应用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线上监管,强化安全保障。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提升老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国家层面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并适时遴选推广一批“五个一”行动典型经验做法,不断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取得实效。
附件:部分省(区、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经验做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12月4日
附件
部分省(区、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经验做法
一、北京市优化老年人挂号就医服务
一是要求各医院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以上医院在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设置挂号、缴费、检验报告打印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二是建立预约绿色通道。要求2020年底前,所有医疗机构要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三是要求各医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建立无“健康码”的绿色通道,通过使用自助流调机、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四是完善预约转诊服务。积极推进社区预约转诊,要求综合医联体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20%预约号源。五是优化老年人“互联网+”就医服务。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在互联网医院建设中充分融入方便老年患者的就医服务流程。
二、上海市坚持医院端管理和居民端服务并重
三、江苏省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发展水平
四、浙江省围绕便民惠民推进数字化转型
五、福建省注重“强基础、惠民生、防疫情、促发展”
六、江西省推出“婚育户一链办”服务
七、山东省通过“三步走”推进“四个一”工程
一是全面实施“一号通用”“一码通行”“一生服务”“一网共享”的“四个一”工程,推动全、真、活、可用的数据实时汇聚,有效支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二是启动“双命名双提升双满意”三年行动,创建智慧服务示范品牌,目前共评选品牌48个。通过示范带动,在全系统掀起争示范、创品牌的热潮。三是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百日行动,选择“切口小,见效快”的30件实事,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全面落地。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联网医疗机构2518家,互联网医院开通200家,电子健康卡发放已超1亿张。四是印发《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确定涵盖国家要求、具有山东特色的7大任务16项行动措施。印发《示范省建设实施标准及责任分工》,建立部门联系机制,明确19个部门参与的96项工作任务分工。五是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为示范省建设培养“互联网+医疗健康”复合型专业人才。六是基本建成省级“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为全省群众看病就医提供统一线上入口,实现262家医疗机构全流程服务数据实时汇聚。
八、广东省开展便民服务“五个一”专项攻坚行动
九、贵州省全面深化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应用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把医疗卫生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补齐的三块短板之一。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将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纳入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完善政策机制。2017年省政府出台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健全组织管理、业务流程、运行监管、质量控制、绩效激励和评估考核机制,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远程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制定出台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远程医疗服务按照常规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三是强化基层能力提升。依托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室、影像室、心电图室和检验科室,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有力提升。省级龙头医院分片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和培训,规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乡镇卫生院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县乡一体的同质化服务。四是优化协作机制。以东西部协作健康扶贫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内受援医院与省外支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关系,打造一支“不走”的专家医疗队。目前,已有209家省外支援医院能够通过贵州省远程医疗平台向县级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十、云南省运用信息化为基层赋能减负
一是构建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和妇幼健康资源信息库。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报表共30余张,已由纸质全部实现系统大数据自动抓取生成;妇幼健康管理工作直报或存档报表近100张,今年年底将实现全部自动智能化大数据汇总。二是推行医防融合工作有成效。作为唯一以省为单位的全国试点,通过开展基层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慢病报卡工作,联动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卫服务,对接国家基层高血压管理系统。正逐步与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门诊、住院、检查、检验等与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卫、妇幼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助力健康扶贫。全省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和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对接,目前全省建档立卡户四类慢性病人群的管理和随访记录已全部推送到扶贫动态系统中,基层不用重复采集录入。四是基本公卫逐步实现全程信息化绩效考核,便于行政决策分析和监督。建设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考核系统,联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公卫、基层HIS等有关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模式,同时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应用为核心推进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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