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服务清单(2022版)》的通知
各驻昌院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解读,落实好各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现将《南昌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服务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附件:1.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办事指南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页无正文)
附件1
南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附件2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办事指南
1、政策宣传
1.南昌市“人才10条”及就业创业政策
二、求职招聘
2.求职意向登记和岗位查询
三、关系转移
3.人事档案代理
四、就业登记
4.申领《就业创业证》
5.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五、就业扶持
6.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7.申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六、技能提升
8.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七、创业辅导
9.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0.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宣传
南昌“人才10条”政策
(个人部分)
适用人群。2020年6月16日后,我市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包括:
1.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
2.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3.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一、落户奖励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二、生活补贴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高级技师(一级)及985院校本科,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三、购房补贴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985院校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办理途径
就业创业政策
一次性求职补贴
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办理途径: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的,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途径:
(2)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业务办理→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3)携带申领材料至灵活就业地或创业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领。
创业担保贷款
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2)下载“江西农商银行e百福”手机App,进入页面后点击“创业贷”,按提示操作。
(3)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页面后点击“创业担保贷款”,按提示操作。
(4)携带申报材料至创业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2)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业务办理→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3)携带申报材料至创业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领。
低成本入驻孵化基地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个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可按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季度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业务办理→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申领。
(3)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入驻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方,由其收集后提交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求职意向登记和岗位查询
高校毕业生有求职意愿的,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进行求职。
求职意向登记及岗位查询:
(1)进入南昌人才招聘网ncrczpw.com;
(3)进入人社部小程序进行求职登记(二维码);
(5)致电或携带身份证到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
人社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
人事档案代理
办理途径:本地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留昌就业、落户的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
申请材料: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接收流程
(1)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确认。存档(经办)人员持申请材料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盖章。
(2)报到。档案转递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后,存档(经办)人员持申请材料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3)注意事项。回原籍后确定工作的毕业生档案接收,由存档(经办)人员持已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劳动(聘用)合同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接收手续,再到教育就业指导部门申请派签、转档,报到存档程序亦同;毕业生档案中应包括中招或高招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和就业报到通知书等材料。
申领《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可免费申领《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以便人社部门掌握就业状态,并凭证享受人社部门相应扶持政策。
手机端:1.进入“支付宝”APP,点击“赣服通”,找到“人社服务”的“就业创业”栏目,选择“就业创业证申领”。
现场申请: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或就业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领。
注:推广使用网上电子证,具有线下纸质证同等效力。
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以便人社部门掌握就业状态,享受人社部门相应扶持政策。
手机端:1.进入“支付宝”APP,点击“赣服通”,找到“人社服务”的“就业创业”栏目,选择“(个人)就业登记”或“(个人)失业登记”。
现场申请: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或就业地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现场登记。
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范围: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受理材料: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民政或残联或乡村振兴等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身份证明。
办理途径:毕业生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2.院校受理审核进行公示。
3.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审。
4.向申请人账户发放补贴。
办事表单:见附件
附件
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学号
手机
家庭详细地址
毕业生类别(勾选)
□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
□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
申请人银行卡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他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人本人
承诺签字
本人承诺对以上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高校初审意见
经公示、初审,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复核意见
补贴资金
拨付情况
申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办事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受理条件:在我市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设立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号)、《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洪人社发〔2021〕142号)。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
人社部门
2
0
真实有效、盖章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自备
3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
《就业创业证》
办理流程:
(一)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
2.社区(村)初审后,报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复核;
3.便民服务中心复核后,报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核准;
4.按规定拨付资金。
(二)流程图
(二)线下: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村)
审核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备注:申请人原来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号码在就业登记后填写)
学历
技能(职称)等级
技能工种(职称专业)
户籍所在地住址
现住址
户籍性质
□城镇□农村
具体就业形式
个体经营者(主要指个体经营,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街头商贩等)营业执照名称: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具体类型是: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主要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和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等,不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具体工种是:
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具体是:
就业具体地址
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一份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本项材料由已领取该证件的人员提供,原未领取该证件的人员不用提供。)
用人单位
(雇主)意见
本单位(本人)承诺:在我单位(家)从事工作,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雇主签名):
注:无用人单位或雇主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填写本栏。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和材料真实详尽,愿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办理情况
就业地社区
(村)初核意见
经核查,灵活就业信息属实,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名:(社区或村盖章)
就业地街道
(乡镇)复核意见
经复核,灵活就业信息属实,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名:(街道或乡镇相应部门盖章)年月日
备注:1、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就业后终止就业或转失业的,须在终止就业或转失业30日内到原登记就业机构办理相应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
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培训开班。
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清单
1
办学许可证
人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民政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2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
办事表单1
真实有效,盖章
3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安排表》
办事表单2
4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授课老师信息表》
办事表单3
5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参训花名册》
办事表单4
6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诺书》
办事表单5
7
学员身份资料
8
其他证明
1.开班申请(资料受理与审核)
2.组织实施
3.巡查抽查
4.考核鉴定
5.台账检验
6.资金核拨
1.市本级-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2.县区级-各县区人社部门办事窗口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
企业/培训机构(全称)
培训工种
(项目)
培训人数
培训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培训班经办人
培训班教师
培训学员
身份类别
(规范填写)
申请补贴
拨付方式
□企业申请
□培训机构申请
申请主体
意见
申请开班,请予批准。
经办人:负责人:
(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不同意)开班申请。
本期培训班编号为:
经办人:审核人:
中心分管领导: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安排表
企业/培训机构(盖章):
地点:
培训工种(项目):
课程内容
授课老师
20年月日
第一天
上午
8:30—10:00
(2课时)
职业道德
XX
10:30—12:00
工匠精神
下午
14:00—15:30
《法律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
16:00—17:30
安全生产规范
第二天
专业集中理论课
……
考核
合计:培训学时/课时。(标准课时为45分钟/节)
备注:1、将培训工种的国家职业培训包、专业职业能力鉴定规范、国家职业标准作为本表附件同时报送。
2、此表可根据实际课程内容、学时/课时自行调整。
附件3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授课教师信息表
企业/培训机构(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职业资格
(等级)
证件等级编号
(企业/培训机构/聘请)
备注:每位教师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同时报送。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
身份证号
年龄
培训项目
(工种)
培训职业资格(等级)
4
5
6
备注:1、“身份类别”,应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规范表述,填写对应各类培训补贴对象的身份。2、每位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同时报送。
附件4
附件5
南昌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诺书
(培训主体填写)
本单位已知晓并充分理解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所需条件,并确认组织的培训人员是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本单位承诺所开展的职业培训及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或其他任一不符合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情形,本单位愿意退回已申领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
培训主体(盖章)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范围:个人、小微企业
受理条件: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一)人才个人创业,需申请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须提供此项材料)。
(三)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设区市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表彰)之一;
3.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4.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项目经营等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人(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的,需申请人(企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渠道:市、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个人创业)
对象类型: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其他□
是否人才创业:是□否□
是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创业:是□否□
反担保方式:
担保并贴息□
不担保仅贴息□
申请人:
项目名称:
经营地址: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及项目信息
姓
名
文化程度
住
址
行业类型
带动就业人数
申请金额
申请期限
反担保人信息
工作单位
从事岗位
反担保人承诺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承诺。
反担保人签名(个人指模):
抵、质押物信息
权属人姓名
抵(质)押物名称
抵(质)押物地址
资产权属人承诺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作出以下承诺:
权属人签名(个人指模):
申请人签名(个人指模):
受理意见
申请人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建议进行贷前调查。
受理人(签字):
贷前调查意见
年月日,对经营项目进行了贷前调查,经营项目真实,并对反担保进行了复核,该申请人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拟建议以担保并贴息□;不担保仅贴息□方式给予扶持贷款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经办人(签字):
审批意见
经年月日贷款评审会研究通过(贷审会审批□);根据贷前调查意见(两级审批□)。
同意对申请人进行扶持,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一级审批人(签字):二级审批人(签字):
单位盖章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其他□
申请人
合伙人
对象类型
行业分类
反担保人基本信息
抵、质押物资料
家庭住址
抵(质)押物
名称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作出以下承诺:
合伙人承诺
本人为(公司名称)股东,公司(申请人姓名)将该公司作为创业项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现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2.本人未在享受或未享受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3.本人对此笔贷款申请完全知情,并知晓该贷款资金用于合伙的创业项目,同时清楚了解如贷款获批后,视同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身份超出扶持对象范围、退出公司股东、经营中断或突发事件,保证在10天内向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报告。
合伙人签字(个人指模):
申请人签字(个人指模):
同意对申请人进行扶持,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
年一期。
(小微企业)
扶持类型:
一般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
企业名称: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经营面积
(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
员工总人数
上年同期员工总人数
1年内新招用人数
当年实现营业总额
申请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企业承诺
承诺内容:1.本企业承诺合法经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2.企业在政策享受期限内,如上述情况发生变化,保证在10天内向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供新的资料;3.自觉接受银行的贷后管理,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4.所申请贷款未享受或未向其他部门申请财政贴息;如该笔贷款获得了其他部门财政贴息政策,承诺在每季度结息日前主动告知,保证此笔贷款享受的所有财政贴息不超过本企业应承担的利息。
法定代表人签名(个人指模):
(企业公章)
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建议进行贷前调查。
年月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贷前调查,经营项目真实,并对反担保进行了复核,该企业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拟建议以担保并贴息□;不担保仅贴息□方式给予扶持,贷款金额万元,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经年月日贷款评审会研究通过,同意对该企业进行扶持,贷款金额万元,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审批人(签字):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申请表
人才类型:博士□正高职称□高级技师□其他人才□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贷款申请资料
项目名称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姓名
学历、职称、技能类型
1年内年招用人数
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建议进行贷前调查。受理人(签字):
年月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贷前调查,经营项目真实,符合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拟建议以担保并贴息□;不担保仅贴息□方式给予扶持,贷款金额万元,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经年月日贷款评审会研究通过,同意对该企业进行扶持,贷款金额万元,贴息贷款金额万元,授信年,年一期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与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补贴标准与期限:按5000元/人的标准,不重复享受。
1.高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部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递交材料,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创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申请。
2.院校就业部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受理、初审材料,并组织实地核查。
3.对审核通过的,由受理申请的院校公示。
4.公示通过后,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审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材料基本清单:
1.《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
3.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及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近三个月进货单及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原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类别: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生□
营业地址
学生证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高校初审意见(在校生填写)
经审核、公示,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同意上报。
年
(公章)
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意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填写)
经审核、公示,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同意上报。经办人:负责人: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补贴资金拨付情况
驻昌院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目标
一、提升留昌就业创业理念教育
各指导中心结合本校实际有计划地将南昌市市情、南昌产业需求和岗位需求、南昌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南昌市发展预期纳入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可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培育大学生在昌就业创业共建“美丽南昌”的就业创业意识。
二、丰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内容
各指导中心应结合院校实际,自主开展或与市县区人社部门、创业孵化基地、校企合作发展协会等合作,开展常态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着力做好以下服务。
2.建立师资队伍。结合本院校资源,建立和发展专(兼)职创业导师师资队伍(原则上不少于2名),定期组织面向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初期指导等课程和培训,结合我市数字经济、“4+4+X”产业体系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帮助毕业生规划职业方向,做好大学生专业方向与我市产业发展、就业岗位的需求分析指导。市就创中心根据需求对各指导中心采用各种灵活方式不定期开展就业创业业务培训。
4.就业信息同步。各指导中心应确定专人与市就创中心、各县区人社部门定期对接,同步更新人社部门政策和各类驻昌企事业单位用人岗位、单位介绍等信息,确保大学生可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岗位信息。
三、加强校企对接合作
各指导中心要加强与我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对接联系,充分利用协会联系驻昌企业的良好资源作用,做到“请进来、走出去”。配合市校企合作发展协会组织我市优秀企业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组织学生到各大企业实地参观,不断增强院校与企业在就业理念、人才需求、用工方向等方面的“同频同步同向”,推动校企合作常态高效。
四、加强创业孵化合作
各指导中心应加强与我市创业孵化基地联系交流,常态化邀请创业孵化基地进校园,讲解创业政策和项目,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空间、服务、指导等市场化运作优势,动员和推荐有创业项目、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入驻孵化,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运行费补贴等扶持政策,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
五、完善活动场地建设
已经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指导中心,应依托院校资源,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场所建设,具体如下。
1.悬挂明显标识,固定日常活动场所。结合院校自身实际,适当融入人社就业创业元素,指导中心设计悬挂明显标识,做到醒目易找。指导中心应设置就业创业活动宣传展板,及时发布近期就业创业活动通知,展示就业创业活动成果,吸引学生参加就业创业活动。
六、形成常态合作机制
各指导中心在自行开展的就业创业活动外,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校企”就业创业合作内容的活动。各指导中心可以在市人社局搭建的驻昌院校“政校企”合作网络中联系活动对象,也可以根据活动需要邀请市县人社部门帮助提供活动服务。局就业科牵头组建驻昌院校“政校企”就业创业合作网络并负责综合协调。市就创中心负责拓宽“政校企”合作渠道,根据各指导中心反馈的活动需求统筹谋划具体工作安排,负责日常工作,促进政校企良性互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昌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