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拓展网上就业求职渠道和就业指导服务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就业平台互联
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已与“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24365就业平台)建立连接,各高校智慧就业平台须在4月20日前在显著位置放置24365就业平台标识及链接。
二、鼓励毕业生注册
三、做好岗位信息共享
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已通过数据接口和嵌入方式建立与24365就业平台岗位信息双向共享机制,请尚未使用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平台的高校于4月20日前联系开通,及时实现国家、省、校三级智慧就业平台的岗位信息互联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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