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届全体毕业生:
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精准化、专业化水平,优化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方法模式,现针对2023届毕业生开展《吉林大学毕业生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个人信息注册和网上签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信息注册
3.个人信息注册填写完成后选择“下一步”进行问卷调查,学校将根据调查情况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和信息推送。
二、网上签约
2.提交就业协议给用人单位,如有附加条款请填写于“附加条款”栏内,选择单位并提交成功后等待用人单位办理。如用人单位七天内未办理,则就业协议自动取消,学生需重新发起签约;如学生不想签约,可联系用人单位驳回协议。毕业生务必重视附加条款,和用人单位协商后,将违约事宜和其他约定添加此处。
3.用人单位在系统中办理完毕后,协议即刻生效,学生进入“我的签约”页面即可查看,同时可以导出PDF格式协议书,自行彩印使用;
4.如用人单位需要纸质版协议书,学生自行导出彩印后,在“毕业生应聘意见”栏签字,学院或培养单位在“学院(中心、所)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将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邮寄至用人单位盖章。
5.用人单位将四份就业协议书加盖公章后,用人单位联自留备查,其他三份邮寄回学生本人。学生收到协议书后,学校留存联交至就业中心管理科、学院联交至学院、个人留存联学生本人保存。
三、解约流程
四、其他注意事项
3.自2023届毕业生开始,学校不在统一发放毕业生签约专用纸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由毕业生在《吉林大学毕业生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自行编辑,导出彩印使用;纸质版协议书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签后,由毕业生自行导出彩印使用,同时,新增就业情况说明导出功能,如有需要,毕业生自行导出彩印使用。(因办理上海落户不承认电子公章,需办理上海落户的毕业生,可携带协议书、推荐表到就业中心管理科加盖实体公章)
5.如学生签约时在用人单位库中搜索不到要签约的单位,是因为该用人单位没有在吉林大学就业网上进行注册,可将附件2发给用人单位,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签。
6.吉林大学网上签约毕业生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管理科。
联系人:安俊达
电话:0431-85167474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